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发挥个人专长,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 2015 年度共召开 14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或通讯表决)14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
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
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
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 1 次,委托出席 1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表所示:
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类型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4.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26 日 七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5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28 日 次会议 意见
1.关于《2015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15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7 日 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月5日 八次会议 意见
三、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调查的时间累计已超过 10 天,通过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查,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状况、
管理状况、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
事项进行了沟通了解,对包括公司债、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
时了解和掌握,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在现
场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本人就土地市场、房地产行业形势,从个人专业的角度
提出的观点,和公司管理层探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同时还是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015年度,本人召集、主持召开提名与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对“新常态”
下的房地产行业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新的政策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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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外,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就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
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子公司资金流向监控报告、子公司合同付款审计报告等
141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在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中与审计人员进行沟
通讨论,确保审计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情况。同时对公司审计部2015年审计
工作报告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审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心公司发展,促进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方面十分
关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态势以及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向公司传递行业信息,并与
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发展策略;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相应程序,
促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运作。
2、对于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以自己专业
知识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和判断,并为公司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
加具有科学性。
3、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
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
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是否能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
披露信息,是否能够有效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2015 年公司
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 2015 年度的信息,严格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4、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公司 2015 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与公司总会计
师、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联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5、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自觉学习房地产行
业和金融业专业知识,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文件、制度、通
知等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业调控政策,以增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意
识和自身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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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尽本人应尽的职责。
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与支持,欢迎大家与本人沟通,本人的
联系方式为:wucifang@zju.edu.cn。
独立董事:吴次芳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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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发挥个人专长,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 2015 年度共召开 14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或通讯表决)14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
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
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
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意见类型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 4.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26 日 第二十七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5 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28 日 第三十次会议 意见
1.关于《2015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15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7 日 第三十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月5日 第三十八次会议 意见
三、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201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累计超过10天,通过现场办公及调查,
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参加会议会谈、电话沟通和邮件等方式和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与董事、监事、高管共同讨论与分
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在公司的新近区域布局、转
型阶段的人才储备及人力资源建设等方面积极献计献策。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2015年度,召集、主持召
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履
职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报酬发放情况。
本人还参加了提名与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对“新常态”下的房地产行业进
行了分析和讨论。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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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
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
案的起草情况,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会议需审议事项做出了客观、独立、公
正的考察。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持续关注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让社会公众股股东能够全
面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3、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最新的有关
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增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
的理解和认识,持续提升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和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谨慎投票。本人将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在公司
经营、人力资源与资本管理等方面,为公司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为做大做强公
司主业、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与支持。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xwm@zju.edu.cn。
独立董事:许为民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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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发挥个人专长,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 2015 年度共召开 14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或通讯表决)14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
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
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
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就公司有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表所示: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类型
2015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6 日 七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5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28 日 次会议 意见
1.关于《2015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15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7 日 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月5日 八次会议 意见
三、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201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累计超过10天,通过现场办公及调查,
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参加会议会谈、电话沟通和邮件等方式和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与董事、监事、高管共同讨论与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
业发展趋势等信息,为公司投资、再融资、公司债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参考。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
要求,在2015年度共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次,审议了有关公司定期报
告、对外担保、资金流向、合同付款、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事项,共计141个
议案,在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中与审计人员进行沟通讨论,确保审计报
告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情况;同时对公司审计部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及2016年度
工作计划进行了审议。
同时,本人还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
审议了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履职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2014年度报酬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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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
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
案的起草情况,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会议需审议事项做出了客观、独立、公
正的考察。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持续关注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让社会公众股股东能够全
面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3、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公司2015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
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和进度安排,共
同讨论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以确保审计报告全
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4、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最新的有关
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增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
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维护企业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创造了专业工作条件。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在财务管理、资本融资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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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面,为公司提供帮助和建议,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而努力工作。
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与支持。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z.yao@zju.edu.cn。
独立董事:姚铮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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