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3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2016 年 4 月 21 日,经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青岛金
王工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工业园)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
约定租赁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8 号福泰广场 B 座 25 层及 26
层办公楼,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租金为 200 万/年(不含相关税费)。
2、关联关系
金王工业园为公司实际控人控制下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名称: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青岛市即墨市三里庄工业园
注册资本:602.4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07 月 27 日
经营范围:生产五金制品及兴建占地200亩的工业园并经营
出租和出售。(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015 年度经营数据:总资产为 17,330.06 万元,净资产 4,341.2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02 万元,净利润-29.91 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向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租赁办公用房产,租赁面积 1800 平方米,租赁价格为 200 万元/年(不
含相关税费),租赁期限为三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年支付租金。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房屋租赁费标准参照房屋所在地周边房屋租赁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需要租赁办公地,交易的价
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
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允的原则,
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房屋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