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2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和会议议案,并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
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
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
益。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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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 2015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净 利 润 为 66,258,614.76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62,508,412.34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 2015 年度税后利润
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6,625,861.48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22,141,165.62 元。
2015 年公司已经支付了投资上海月沣的投资款 1.6 亿元, 2016 年
公司陆续投资了浙江金庄、云南弘美、四川弘方、山东博美四家化妆品
公司,根据协议,公司将在 2016 年度分期支付上述公司投资款项,根
据 2016 年度资金安排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五、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
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
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15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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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六、审议通过《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各项规定。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
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监
事会成员 3 人。监事会经研究,同意提名杨伟程先生、王德勋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
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将以逐项表决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实行累
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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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杨伟程:男,1946 年 11 月出生,专科,党员,一级律师,现兼任中华全国律
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
1968 年 5 月至 1973 年 4 月任青岛市第六针织厂宣传干事,1973 年 4 月至 1981 年 3
月任青岛嘉峪关路小学教师;1981 年 3 月至 1985 年 1 月任青岛市司法局办公室副
主任;1985 年 1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青岛市律师事务所主任,1991 年 8 月至 1994
年 2 月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青岛市律师事务所主任,1994 年 2 月至今为琴岛律师
事务所主任。2008 年 5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3 年 4 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王德勋,男,1971 年 12 月出生,本科,会计师。2003 年至今就职青岛金王应
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2007 年 5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1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监事。同时兼任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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