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螳 螂: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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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6-025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

议案》,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金融机构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30 亿元

的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该事项须提

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以下简称

“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主要包括公司或子公司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该

金融资产对应的收益权/受益权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合格投资者,同时公司及/或

子公司承诺在约定条件满足时,合格投资者可以要求公司及/或子公司购回该项

金融资产。合格投资者购买金融资产或相对应的收益权/受益权的途径包括但不

限于购买依托金融资产或相对应收益权/受益权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

持证券、信托计划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

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或其他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及综合资

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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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额度,即用于与所有

合作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

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目的

公司通过装饰产业链金融创新,极大程度撬动了装饰业务的发展。鉴于产业

链金融大多通过投资金融资产形式完成,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规模不断增长,通

过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可及时变现回笼资

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三、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需在约定时间以自有资金回购金

融资产,如届时公司可用于回购的资金阶段性不足,会出现流动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通过将回购日设定为持有金融资产的产品到期日,用金融资

产自身偿付金额支付回购价款来规避风险,另外,针对业务特性,提前与公司的

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资金规划,最大程度降低约定回购日资金不足情况发生

的可能性。

2、金融资产兑付风险

如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在产品到期日未能按期兑付,则可能造成公司无法用

兑付资金支付回购价款,或发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在选择用以开展带回购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的标的资产时,

严格按照风险控制标准选择安全边际高、按期兑付能力强的金融资产,最大程度

降低金融资产本身的兑付风险。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

用的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具体额度、回购承诺函具体形式、金额等;

2、授权苏州金螳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公司”)负责组织实

2

施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资管公司将及时分析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

可以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可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

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30 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额

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可以增强公

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可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

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

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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