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螳 螂: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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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6-028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等规定的要求,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且没有以前期间发生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

保事项。

3、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子公司美瑞

德、金螳螂幕墙、金螳螂景观、原金螳螂住宅、苏州设计院、金螳螂家具和辽宁

金螳螂幕墙等 10 家子公司 2015 年共计 21.74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香港

金螳螂以内保外贷的形式获得运营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期限 2 年。公司向上

述境外商业银行在境内的分支机构、上级机构、同一体系内的指定境内银行申请

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7,000 万元)的备用信用证(融资性保函),

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为香港金螳螂的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批准,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金螳

螂的控股子公司 HBA 向 ICBC New York Branch(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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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分行)申请 150 万美元的贷款,期限三年,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为该笔融资提供 158 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作担保,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 158 万美元(含 158 万美元)的备用信用

证(融资性保函),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同时,同意将本公司不超过 47.40 万

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三年期定期存单质押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作为上述事宜的反担保。如采用人民币定期存单,则人民币定期存单具体金

额按照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反担保质押当天汇率折

算 47.40 万美元对应的人民币金额计算。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为子公司澳门金螳螂、俄罗斯金螳螂、中东金螳螂、塞班金螳螂、柬埔

寨金螳螂共计 1.9 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子公司新加坡金螳螂以内保外贷

的形式获得不超过 7,000 万美元的资金的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综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 79,315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9.20%。其中,公司为美瑞德提供担保

额为 10,186.73 万元,为金螳螂幕墙提供担保额为 55,000 万元,为金螳螂景观

提供担保额为 10,000 万元,为 HBA 提供担保额为 4,128.27 万,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独立董事:殷新、万解秋、俞雪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

公司内控制度得到了有力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完

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独立董事:殷新、万解秋、俞雪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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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董事会提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殷新、万解秋、俞雪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四、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苏

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2015 年度,公司聘请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公司继续

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殷新、万解秋、俞雪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

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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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利用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20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

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殷新、万解秋、俞雪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开展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

可以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可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

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30 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额

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殷新、万解秋、俞雪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投资理财业务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

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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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的自有

资金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

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殷新、万解秋、俞雪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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