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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从保护公司及东的利益出发,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现将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会议具体审议的议
案表述如下:
(一)201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论证和分析的议案》;
4、《关于批准附条件生效非公开发行认股协议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的议案》。
(二)201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1、《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
2、《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6、《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2015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四)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1、《<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如下议案: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的有关规定,监事
会列席了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和以现场形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董事
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核算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15 年度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
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
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各项经营指标。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认为公司募集
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
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各环节可
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
了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持续运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
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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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