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控股、公司)的独立董
事,2015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以及东莞控股《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2015年度的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5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我们均严格遵守证券交易的相
关规定,没有发生违规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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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我们参会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会议
李 非 15 3 10 2 0 是
陈玉罡 12 1 11 0 0 否
江 伟 12 1 11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注:1. 陈玉罡、江伟先生自2015年4月17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出席董事会会议。2. 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11、12次会议召开时间间隔很短,独立董事李非先生在此期间于外地出差,无法参加
会议表决。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我们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
态度出席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所讨论的事项提供独立的判断、
知识和经验。通过在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我们对公司不同范畴的事务提
供独立的审核和合理的建议,在发展战略、续聘审计机构、完善内部控制、
关联交易、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等方面提供了相关指导。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5年,我们通过实地考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充分与公司管
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和融资租赁业务及具体投资项目的运营环境
与经营表现,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对董事会会议所需的相关材料在会前认真审阅,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督
促,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正常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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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对董事会及相关会议的各项议案的调查、获取
做出决议所需的其他情况和资料提供尽可能的便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们在报告期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对公司《关于收购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5.2.13 同意
第32次会议 24%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下属公司新授予东莞巴士有限公司融资租赁
同意
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下属公司与东莞市新照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售
2015.3.10 同意
第33次会议 后回租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
同意
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同意
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同意
2015.3.30 意见
第34次会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情
同意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4.17 对公司201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1次会议
对公司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对公司2015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
2015.7.21 同意
第4次会议 的情况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对公司《关于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入伙
2015.7.27 同意
第5次会议 有限合伙企业开展股权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事
2015.8.21 同意
第6次会议 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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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事
2015.8.28 同意
第7次会议 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对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东莞市清溪粤海水务有限
2015.11.16 同意
第9次会议 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
2015.12.19 同意
第11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
2015.12.30 同意
第12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5 年度,我们勤勉尽责,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
司运营情况正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均履行相关程序。独立董事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没有在董事会议
案的表决中提出过弃权或反对。
2016年,我们仍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
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李 非
江 伟
陈玉罡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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