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0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或“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
母 公 司 2015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52,618,534.37 元 , 在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5,261,853.44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2,840,270.82 元,减去已分配 2014 年
利润 20,179,375.7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00,017,576.05 元。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622,55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562,255.7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26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进行预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5 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
本次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邱宇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时投赞成票。
三、备查文件
1、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