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45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宇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逐项书面
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董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顾维军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情请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部分
内容,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9.64 亿元,同比增长 5.72%;营业利润
1,652.60 万元,同比增长 248.49%;净利润 2,039.74 万元,同比增长 81.07%;资
产总计为 310,276.35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55,550.83 万元,非流动资产 154,725.52
万元;负债合计为 141,288.7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68,987.62 万元,其中归属于
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64,038.56 万元。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
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
母 公 司 2015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52,618,534.37 元 , 在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5,261,853.44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2,840,270.82 元,减去已分配 2014 年
利润 20,179,375.7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00,017,576.05 元。
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622,55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562,255.7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26 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四川
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
度报酬为:人民币 55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出具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川华信专(2016)152 号《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公司 2015 年整体经营计划,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权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
有限公司、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莱美(香港)
有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提
供担保,累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上述担保
事项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
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
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对象、担保额度及融资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 2015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30 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