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山鼎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
为四川山鼎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鼎设计”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
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
12月14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80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6.90元,共计募集资金14,35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252.00万元,已由国信证券于2015年12月17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的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
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5.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73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1-68号)。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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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山鼎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专户余额(万元) 用途
中 国民 生银 行股 份
693541236 2,000.09 总部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中 国民 生银 行股 份
600265256 1,500.05 总部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总部建设项目、区域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128905596610703 7,237.25 业务拓展中心建设项
公司成都分行
目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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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737.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 是否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目 已变更项目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和超募资金 (含部分变 投入金额 额 生
额 (1) (3)= 期 益 效益
投向 更) (2) 重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
目
区域业务拓
否 3,757.95 2018.12.31 否
展中心建设
总部建设项
否 6,979.05 2018.12.31 否
目
合计 - 10,737.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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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6,547.02万元。2016年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
6,547.0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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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八、会计师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
审[2016]11-144),报告认为:山鼎设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山鼎设计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山鼎设计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
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本保荐机构对山鼎设计 201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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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山鼎建筑工程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魏其芳 曾军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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