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
三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
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
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
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 2016 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
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并同意将上述
事项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