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5 年监事会继续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有
关规则的要求,勤勉履职,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
益,较好的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情况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有关会议及决议
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5年 3 月
18日在深圳市威尼斯酒店罗马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关于公司
2015年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
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与会监事对《深圳
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
了认真审阅,并对《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年4月20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专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年第一
季度报告。
(三)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年 8月
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
报告。
(四)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年10月
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年第三季
度报告、关于核查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
第 1 页 共 3 页
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五)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根据议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对
关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继续通
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审阅各项报告,以及现场巡
视、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公司运行情况实施监督。对照各项规
定,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内部控制方式更
加丰富,治理环境进一步改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
勉履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同意公布有关报告。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
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的担保和投资等情况进
行了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允。
(三)股权激励情况:对《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严格核
查,并在该激励计划方案调整后重新核查公司调整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项。
(四)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公司年内无重大资产
第 2 页 共 3 页
收购及出售。
(五)本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
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2016年,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公司将面临更多挑战,
监事会每一位监事也将更加恪尽职守,做好监督,为公司发
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特此报告。
监事:
郑 凡 刘丹林 郭 金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