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
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2015年度带强调说明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
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说明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二)持续经营”所述,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贵公司受行业调整的影响,营运资金紧张,债务逾期;且
根据武威市委、市政府的《武威市中心城区内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意见》
要求贵公司在 2016 年底前予以搬迁,上述事项对贵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具有不
确定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
贵公司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公司预计该诉讼将不会对公司造成财务影响。该诉讼
事项的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二、强调的理由
受粮食白酒行业持续调整影响,贵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负数,银行借
款出现逾期情况。同时根据武威市委、市政府《武威市中心城区内工业企业出城
入园搬迁改造意见》要求,贵公司被列入出城入园搬迁企业目录,应于2016年底
完成出城入园搬迁改造。贵公司受目前外部市场环境影响和自身实力限制,无力
进行搬迁活动。同时自2015年8月份起贵公司陆续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皇台
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甘肃皇台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欠付借款和土地
使用权转让款事由的诉讼,要求公司支付价款及利息。该系列诉讼目前仍处在尚
未开庭或一审无判决结果状态。
三、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对上述
事项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
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
司2015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为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2016年将采取如下措施努力应对上
述事项:(1)夯实省内市场,拓宽省外市场,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新品开发,
提高产品净利润,以改善现金流紧张的局面;在必要时,将通过大股东向公司借
款等形式解决债务逾期及现金流的问题;(2)对于政府要求公司在2016年底搬
迁的意见,公司将通过法制化的方式积极与政府进行协商沟通,公司决定只有在
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才可实施搬迁,同时,公司坚信,当今在国家推行依法行政的
理念之下,当地政府显然不可能通过强制手段实施搬迁;(3)对于公司一系列
的未决诉讼,公司已经收集到扎实有力的证据证明原告的诉请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并已委托律师向法庭提交证据出庭应诉。
特此说明。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