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航飞机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6-033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时;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至 4
月 2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十号西飞宾馆第六会议
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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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持人:董事王斌
鉴于公司董事长刘选民先生因公出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
事王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1,613,693,405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58.28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
表股份 1,391,653,08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0.2648%。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22,040,32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0198%。
(二)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3,522,214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84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
份 11,618,4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1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903,75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299%。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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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13,656,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7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85,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2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5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批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13,656,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7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85,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2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5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批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13,656,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7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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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85,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2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5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批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13,656,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7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85,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2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5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批准《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13,656,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7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85,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2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5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批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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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 1,613,656,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7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85,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2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5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批准《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85,2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842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85,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27%;反对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5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业
集团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
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王斌、吴继文、陈付生和雷阎正进行
了回避,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 159,0171,191 股股份未计入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八)批准《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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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9,1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2783%;反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2,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2781%;反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72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业
集团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
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王斌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股东合计
持有的公司 1,590,164,491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贺伟平、任保华
(三)律师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
主持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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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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