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编号:2016-025 号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11:00 在武汉市武
昌区民主路 789 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泽雄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44,590,380.27
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687,210.02 元),加年初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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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利润 652,910,670.74 元,扣除 2014 年度利润分配 484,782,861.29 元,提取盈余公积
4,459,038.03 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8,259,151.69 元。资本公积
12,550,038.95 元(母公司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资
金投入较大,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特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企
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信息
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较严格的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
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
发展的需要。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2016 年度对外担保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2016 年度获取股东委托贷款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候选人的预案》(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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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高泽雄、涂晓莉为第四届监
事会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不超过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为保证监事
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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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泽雄,男,1947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省水利局办公室秘书,
湖北省水产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湖北省农业厅巡视员等,已退
休。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高泽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涂晓莉,女,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中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财务经理,中国水电建设集团中环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
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产权部总经理、资金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国电建地产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产权部总经理、南国置业监事。
涂晓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兼财务产权部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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