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2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1日,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利润
分配的预案>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2015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
期,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提出本次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
股本(股)
每10股 0 0.5 10
公司拟以2015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295,860,516股为基
分配总额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793,025.8元,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
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
股 , 共 计 转 增 295,860,516 股 , 转 增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加 至
591,721,03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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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
实际情况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
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道明光学”)201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5168号文)确认,
道明光学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95,214.82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 计提法
定盈余公积1,262,2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3,837,401.11元,扣除2015年
度派发的现金股利6,933,550 元,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 230,636,803.93 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和合理诉求, 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其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6个月持
股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胡慧玲女士(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之妹,
董事张益丰之配偶)于2016年3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12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72%,本次减持后胡慧玲女士已不再是本公司5%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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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监事郭育民先生于2016年1月25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合竞价减持
78,000股。
(3)除上述情况,提议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利润分
配方案公告前6个月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2、截至本信息披露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计划。未来六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不排除上述人员由于其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出现增
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
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
总股本由295,860,516股增加至591,721,032股。本次转增未超过2015年末“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08元/股,每股净资产为2.36元/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未来六个月限售股解禁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解除限售数
量
渤海证券股份 2,049,382 非公开发行承诺 2016年6月25日 2,049,382
有限公司
限售
华福基金管理 1,851,851 非公开发行承诺 2016年6月25日 1,851,851
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
黄幼凤 1,851,851 非公开发行承诺 2016年6月25日 1,851,851
限售
汇添富基金管 1,851,851 非公开发行承诺 2016年6月25日 1,851,851
理股份有限公
司 限售
国投瑞银基金 1,851,851 非公开发行承诺 2016年6月25日 1,851,851
管理有限公司
限售
上银瑞金资本 2,139,917 非公开发行承诺 2016年6月25日 2,139,917
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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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
金鹰基金管理 3,218,111 非公开发行承诺 2016年6月25日 3,218,111
有限公司
限售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最终方案需经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先生
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本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