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6-030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天津瑞
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普生物”)于2016年4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
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
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
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
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
低风险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十二个月以内的短期
低风险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
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
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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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
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
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实现保本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七)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
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
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每个季度末
对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资金
的使用情况。
(八)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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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
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按照《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
品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
风险理财产品。
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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