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Ringpu Bio-technology Co., Ltd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崔治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特将 2015 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表决11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2015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本人
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
的影响,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的独立意见:
2015年1月22日,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1月26日,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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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3月13日,对公司收购天津瑞济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7.5%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4月7日,对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提供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4月23日,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6月9日,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2015年员
工持股计划,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8月24日,对公司2015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5年员
工持股计划、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瑞派美联宠物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11月8日,对公司变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11月24日,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15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15年严格
按照《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根据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制定薪酬方案,并对
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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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审议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核对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名单;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未来产品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
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对公司发展战略实施进行检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 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工作中
保持充分的独立性,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
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5年度,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
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它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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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最后,
希望公司在本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为全面提升企
业价值而努力奋斗。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支持和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崔治中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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