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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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 01320008 号

目 录

1、 鉴证报 1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告 3

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 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01320008 号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

生物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瑞普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瑞普生物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2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瑞普生物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齐桂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月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3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5 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60 号)核准,公司

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60.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6,000,000.00 元。预

先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46,84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69,160,000.00 元,

已由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9 日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南开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 441140100100100657 账号内。另减

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445,084.23 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4,714,915.77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712,034,915.77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由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27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0 年 9 月 9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 1,064,714,915.77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09,276,290.60 元,发生银

行存款利息收入共计 82,292,733.97 元,减手续费支出 86,216.37 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55,438,625.17 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应有余额为 137,645,142.77 元。

4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已经公司 2010

年 1 月 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2010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先锋路支行三家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 年 5 月 18 日湖南中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南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12 年 6 月 12 日湖北龙翔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穴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监

管协议》”),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撤销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

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441140100100100657),同时在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开设新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4年5月将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

额人民币15344.83万元(其中本金15314.11万元,利息30.72万元)全部转入新

开专户,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募集资金

专户数量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鉴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将逐步投产,董事会同

5

意空港经济区分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设立新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公司现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7110154800002304)中

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逐步转存至以上新设账户,用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运营

的流动资金专项支出,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原有账户。空港经济区分公司于

2015年5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2015年度由现有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77110154800002304)划入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7110154800002894)1000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监管协议》的规定

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

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1 441140100100100657 0.00 --

南开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2 441140100100102255 0.00 --

南开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定期

3 77110154800000376 72,677,496.73

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定期

4 77110154800002304 60,303,477.49

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5 77110154800002894 149,950.92 活期

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0302042129300317647 83,761.02 活期

天津先锋路支行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2042119300317165 4,414,281.50 定期

6

天津先锋路支行 活期

8 武穴市农业银行龙坪分理处 1766130104666861 16,150.18 活期

9 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 368090100100083591 24.93 活期

合计 137,645,142.7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 50,117.71 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为 70,839.38 万元,尚未

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364.11 万元。

1、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拟

使用超募资金竞拍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议案》,并经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其中审议通过

使用超募资金 6,400.00 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 7,600.00 万元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 1,723.00 万元收购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17.23%的股权。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上述事项均以完成。该部分超募资金的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624.42 万元购买公司所在经济区对优

秀企业优惠定向出售的空港商务园西区 2 号楼的办公用房。2011 年 8 月 30 日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该项

目购房款。2012 年 1 月 20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办公楼相关契税、维修基

金等 334.01 万元。

3、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

7

募资金 7,0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创海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瑞普(保定)生物药

业有限公司 2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

司 100%股权。2012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支付款项 7,000.00 万元。

4、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向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

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 万元对

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武穴龙翔向湖北龙翔增资 200.00 万元),增资

后,瑞普生物持有湖北龙翔 81.48%的股权,武穴龙翔持有湖北龙翔 18.52%的股

权,主要用于建设年产 5 吨沃尼妙林生产线及年产 20 吨氟苯尼考(I 号工艺)生

产线;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697.00 万元对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增资后,瑞普生物持有湖南中岸 55.66%的股权,主要用于扩建湖南中岸活疫苗车

间、新建灭活疫苗车间。按照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上述两项增资事项不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已支付全部款项。

5、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

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1%的股权的决议。截

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已支付全部款项。

6、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

民币 4,9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已支付全部款项。

7、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

募资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收购上海赛瑞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赛瑞多

肽科技有限公司 33.34%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为 66.67%,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已经支付。

8、201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9,5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 11 月 4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

通过,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上述款项已划转完毕。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实施主体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承诺募投 瑞普高科 1,914.67 1,914.67

瑞普保定 6,936.00 6,640.72

项目使用 瑞普天津 3,091.90 3,245.98

瑞普生物 6,200.00 6,200.00

募集资金 瑞普生物 37,626.00 32,116.34

合 计 55,768.57 50,117.71

使用项目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偿还借款 6,400.00 6,400.00

补充流动资金 7,600.00 7,600.00

收购湖南中岸股权 1,723.00 1,723.00

购买空港办公楼 7,958.43 7,958.43

超募资金

收购瑞普保定股权 7,000.00 7,000.00

湖北龙翔增资 1,800.00 1,842.05

湖南中岸增资 2,697.00 2,706.44

使用情况

收购内蒙大地股权 180.00 180.00

补充流动资金 4,900.00 4,900.00

收购赛瑞多肽股权 1,000.00 1,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9,500.00 9,500.00

合 计 50,758.43 50,809.92

使用募集

总 计 106,527.00 100,927.63

资金总额

注:1、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计划投入 106,527.00 万元中,包含瑞普天津公司项目结余

利息收入 419.62 万元增加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2、天津公司募投项目的项目支出超过计划投资总额,使用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54.08 万元。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9

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即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875.54 万元(其中瑞

普高科置换 1,592.20 万元,瑞普保定置换 3,283.34 万元)。上述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瑞岳

华专审字[2011]第 0013 号)予以验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

市东丽开发区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空地,变更为天津市空港

经济区中心大道以东、东九道以北的工业用地。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变

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

容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

详见 2011 年 8 月 12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研发中心

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新建研发中心大楼、实验动

物房以及配套工程用房,合计建筑面积 9,600 平方米,总计投资 5,245 万元。为

满足公司扩大研究领域和研发内容的需要,将“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计划进行部

分调整,建筑面积增加至 18,304 平方米,设备投资由原计划 2,606 万元调整至

435 万元,减少的设备投资 2,171 万元用于增加建设投入。调整后“研发中心项

目”总投资 6,200 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以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后,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

“研发中心项目”追加投资 955 万元。调整后“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 6,2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1 年 11 月 22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以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3、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变更“瑞普高

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其中《关于变更“瑞普高科动物疫苗

10

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

司经营需要,为了整合业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瑞普生物依法定程

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天津瑞普高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高科”),

瑞普高科独立法人资格将注销,因此,“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 项目”实施主

体由瑞普高科变更为瑞普生物;原“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拟建禽用灭活

疫苗车间 8000 平方米,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禽用灭活疫苗车间已累计

投资约 1915 万元,建成部分灭活疫苗车间,建筑面积 3500 平方米,可用于生

产鸡新城疫灭活疫苗、鸡新城疫、 减蛋综合征二联灭活疫苗及鸡新城疫、禽流

感(H9 亚型)二联灭活疫苗,目前上述项目已初步达产,其余未建设灭活苗车

间实施地点由天津市西青区辛口工业园的瑞普高科现有厂区变更为空港经济区

【津空经(挂)2010-034 号】土地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原“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总投资 16,072.00 万元,部分灭活疫苗车间已

在原天津瑞普高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完成,累计投资 1,914.67 万元。

“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4,157.33 万元(不含利息)。

公司 2012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动物疫苗

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动物疫苗扩建项

目”投资预算调整后,在上述空港经济区土地的建筑面积为 46,296.5 平方米,

总投资为 23,726.73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8,926.24 万 元,流动资金

4,800.49 万元,比调整前总投资增加 9,569.40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5、201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目”及追加投资“动物疫

苗扩建项目”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9,556.55 万元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追

加投资。上述事项已于 11 月 4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瑞普天津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目原预计投资额

7,015.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947.00 万元,流动资金 3,068.00 万元。在建

设过程中,对建设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共节约建设投资约

855.10 万元;项目流动资金尚未使用。项目未使用资金 3,923.10 万元,与募集

资金账户孳生利息 419.62 万元,合计 4,342.72 万元。由于瑞普天津盈利水平较

11

好,且近三年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流动资金充裕;同时,该募投项目涉及产品已

经提前实现批量化生产、销售,不存在“试生产期”与“市场培育期”。董事会

决定将项目未使用资金 3,923.10 万元及募集资金账户孳生利息 419.62 万元,共

计 4,342.72 万元用于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项目累计投入 3,245.98 万元,将募集资金孳生利息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五、关于湖南中岸和湖北龙翔增资款的使用

1、瑞普生物向湖南中岸增资 2,697.00 万元用于扩建湖南中岸活疫苗车间、

新建灭活疫苗车间,已于 2012 年 4 月将增资款划入湖南中岸在兴业银行长沙南

城支行开立的 368090100100083591 募集资金账户内,项目按照新 GMP 验收机构

的要求进行局部整改,导致工程完工时间推迟。项目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项目累计投入 2,706.44 万元,超出募

集资金账户划入增资款 2,697.00 万元部分为募集资金孳生利息。

2、瑞普生物向湖北龙翔增资 1,800.00 万元用于建设沃尼妙林与氟苯尼考

生产线,已于 2012 年 4 月将增资款划入湖北龙翔公司在武穴市农行龙坪分理处

开立的 1766130104666861 募集资金账户内,因政府审批延迟,导致完工时间推

迟,201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项目累

计投入 1,842.05 万元,超出募集资金账户划入增资款 1,800.00 万元部分为募集

资金孳生利息。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

12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2月

编制单位: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 106,471.4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00.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927.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以前年度投入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累计实 各年度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

(%)(3)= 是否发生重

投向 (含部分 资总额 (1) 金额 额 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现的效益 计效益

(2)/(1)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

是 1,914.67 1,914.67 1,914.67 1,914.67 100.00% 2011-12-31 1,062.85 7,435.40 是 否

建项目

2、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

是 14,157.33 37,626.00 26,971.16 5,145.18 32,116.34 85.36% 2015-12-31 - - 是 否

建项目

3、瑞普生物研发中心项

是 5,245.00 6,200.00 6,200.00 6,200.00 100.00% 2015-12-31 - - 不适用 否

4、瑞普天津动物用头孢

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 否 7,015.00 3,091.90 3,026.78 219.20 3,245.98 104.98% 2014-6-30 78.32 98.10 是 否

建项目

5、瑞普保定动物疫苗扩

否 6,936.00 6,936.00 6,007.66 633.06 6,640.72 95.74% 2011-12-31 1,059.87 6,603.06 是 否

建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268.00 55,768.57 44,120.27 5,997.44 50,117.71 89.87% 2,201.04 14,136.56

超募资金投向

1、收购湖南中岸生物药

否 1,723.00 1,723.00 1,723.00 1,723.00 100.00% 2011-1-6 0 是 否

业有限公司股权

2、归还银行贷款 否 6,400.00 6,400.00 6,400.00 6,400.00 100.00% 2011-8-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7,600.00 7,600.00 7,600.00 7,600.0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购买空港商务园办公

否 7,958.43 7,958.43 7,958.43 7,958.43 100.00% - 0 是 否

用房

5、收购瑞普(保定)生

否 7,000.00 7,000.00 7,000.00 7,000.00 100.00% - 0 是 否

物药业有限公司股权

6、向湖北龙翔药业有限

公司增资建设年产5吨沃

尼妙林生产线及年产20吨 否 1,800.00 1,800.00 1,239.04 603.01 1,842.05 102.34% 2015-12-31 - - 是 否

氟苯尼考(I号工艺)生

产线

7、向湖南中岸生物药业

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扩

否 2,697.00 2,697.00 2,706.44 2,706.44 100.35% 2015-4-30 62.37 62.37 是 否

建湖南中岸活疫苗车间、

新建灭活疫苗车间

8、收购内蒙古瑞普大地

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否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100.00% 2012-6-30 - - 是 否

11%股权

13

9、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4,900.00 4,900.00 4,900.00 4,900.0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0、收购天津赛瑞多肽科

否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 - - - 是 否

技有限公司股权

1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9,500.00 9,500.00 9,500.00 9,500.0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0,758.43 50,758.43 50,206.91 603.01 50,809.92 100.10% 62.37 62.37 不适用 否

合计 86,026.43 106,527.00 94,327.18 6,600.45 100,927.63 94.74% 2,263.41 14,198.93

1、“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因提高土建、净化标准,新增生产线,提升工艺水平,更新设备配置等原因,延长了施工进度。项目于201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

2、“研发中心项目”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公司科研水平,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对实验室布局进行调整,延长了施工进度。项目于201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3、“扩建湖南中岸活疫苗车间、新建灭活疫苗车间”项目按照新GMP验收机构的要求进行局部整改,导致工程完工时间推迟。项目于2015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

4、湖北龙翔“年产5吨沃尼妙林生产线及年产20吨氟苯尼考(I号工艺)生产线”因政府审批延迟,导致完工时间推迟。项目于201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为70,839.38万元,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364.11万元。

1、公司2010年12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6,400.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7,6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超募资金1,723万元收购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17.23%的股权,并经公司2011年1月5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止目

前,上述事项均已完成。

2、公司2011年8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7624.42万元购买资产及支付相关税费334.01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应付房款、该套房屋的

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其他所需费用等),并经公司2011年8月30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已完成。

3、公司2011年11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955.00万元追加投入“研发中心项目,并经公司2011年12月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审议通过。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已完成。

4、公司2012年3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超募资金70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创海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

并经公司2012年3月2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已完成。

5、公司2012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向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年产5吨沃尼妙林生产线及年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产20吨氟苯尼考(I号工艺)生产线;使用超募资金2,697.00万元向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扩建湖南中岸活疫苗车间、新建灭活疫苗车间。截止目

前,上述事项均已完成。

6、公司2012年5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18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瑞普大

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1%的股权的决议。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已完成。

7、公司2012年5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9,569.40万元追加投入“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并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8、公司2012年6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9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公司2012年9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0万元收购上海赛瑞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公司33.34%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为66.67%。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已

完成。

10、公司2013年10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

剂扩建项目”及追加投资“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9,556.55万元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追加投

资,并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14

1、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东丽开

发区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空地,变更为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以东、东九道以北的工业用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2012年3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瑞普高科现有厂区将成为家禽灭活苗

生产基地,董事会同意将“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中部分禽用灭活疫苗车间、禽/畜用活疫苗车间及转移因子车间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在空港经济区购买的

【津空经(挂)2010-034号】土地上。

公司2012年3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将由天津瑞普高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有限公司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3月2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875.54万元,已在2011年1月份用募集资金置换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陆续投入,目前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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