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6)028号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 4 月 21 日,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在 2016 年度对部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贷款到期之日
起不超过 2 年。具体情况如下: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自银行贷款到期
被担保公司 担保公司 担保额度
日起有效期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
深圳市添正弘业科技有限公司 3,000 24 个月
限公司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
3,000 24 个月
公司 限公司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
苏州华鹏飞物流有限公司 2,000 24 个月
限公司
合计 8,000 —
2、担保前提条件及相关授权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须以子公司其他所有股东提供反担保为前提。
另,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代表公司审批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
续,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 注册
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 主营业务
表人 资本
(万
MID 平板电脑、网络播放器、机顶
元)
深圳市添正弘业 盒、WIFI 无线接收设备、电子产品、
2012.05.24 深圳 罗开君 1,225
科技有限公司 数码产品、光电产品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
2013.09.11 深圳 张倩 2,000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华鹏飞物流
2010.05.06 苏州 张京豫 6,000 普通货运;物流中心(仓储)。
有限公司
2、与上市公司关系:
名称 与上市公司关系 股权结构
华鹏飞持股 51.02%股份,罗开君持股 47.51%
深圳市添正弘业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份,曾垂华持股 1.47%股份。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华鹏飞持股 100%。
苏州华鹏飞物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华鹏飞持股 100%。
3、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深圳市添正弘业 深圳市华鹏飞 苏州华鹏飞
截止 2015.12.31) 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物流有限公司
资产总额 51,183,688.21 48,678,166.26 85,396,042.22
负债总额 35,414,892.61 31,439,369.38 16,845,967.6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5,414,892.61 31,439,369.38 16,845,967.60
净资产 15,768,795.60 17,238,796.80 68,550,074.62
营业收入 107,533,449.82 3,938,660.37 29,355,965.35
利润总额 3,435,390.65 -1,147,343.01 3,164,770.97
净利润 2,996,423.42 -1,147,343.01 2,479,899.19
2
三、担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1、从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发,需进一步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
解决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良好
的经营情况,提升经营效率。
2、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
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四、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
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须以控股子公司其他所有股东提供反
担保为前提。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8,631.71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3%和 4.99%。公司未有合并
报表范围之外的担保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
估的基础上,认为相关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公司为上述
子公司提供担保须以子公司其他所有股东提供反担保为前提,符合公平原则,保
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
经营的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
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相关事宜。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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