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21: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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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6-027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勋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35】号),现将

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李勋发行 56,591,626 股股份、向马云波发行

16,644,600 股股份、向李细海发行 13,286,857 股股份、向聂华发行

11,096,398 股股份、向李东发行 9,986,759 股股份、向曹智刚发行

6,355,210 股股份、向王力发行 5,649,075 股股份、向上海景林景麒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2,840,118 股股份、向上海景林景途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8,776,24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3,361,91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

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的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

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人和独立财务顾问的相关信息如下:

1、发行人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安平

联系电话:0355-8096001

传真:0355-8096000

2、独立财务顾问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主办人:潘杨阳、欧俊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8-85958793

传真号码:028-85958791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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