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441号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
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
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
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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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注意到,贵公司2015年度错误划入募集资金账户净额为46,393.76元,从
募集资金账户错误划出净额为17,000,000.00元。其中错误划出的17,000,000.00元
已于2016年4月18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三点“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
际使用情况”说明。
我们认为,除上述情况外,贵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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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潘冬梅
中国注册会计师:
阮章宏
中 国 上 海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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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1 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14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2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1,240,934.9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759,065.05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
具 2011 年羊验字第 2052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1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9,810,628.71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
2011 年羊专审字第 22048 号《专项鉴证报告》。
(二)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南沙生产基地项目 45,000.00 42,977.00 42,868.34
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318.00 7,023.00 7,007.57
合计 55,318.00 50,000.00 49,875.9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采用严格的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按计划依步骤使用。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项报告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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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510,990.64
加:归还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款(注 1) 38,000,000.00
加:利息收入净额 9,091.98
加:错误划入款项净收入(注 2) 46,393.76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注 3) 20,055,650.12
减:错误划出款项净支出(注 2) 17,000,000.00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4,510,826.26
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510,826.26
注 1:详见“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第四点说明;
注 2:详见“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第八点说明;
注 3: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0,055,650.12 元,其中“南沙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8,243,713.85 元、“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 1,811,936.2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该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2011年3月3日,公司与中国
光大银行广州执信支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3月3日,公司与招商银
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3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
充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
集资金专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专项报告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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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余额 存放方式
广州市浪奇实业 招商银行
020900028910919 152,375.93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流花支行
广州市浪奇实业 中国光大银行
38670188000039114 793.30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执信支行
广州浪奇日用品 招商银行
120905684510602 4,357,657.03 活期
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流花支行
合 计 4,510,826.2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5.57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 年 9 月 17 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中暂
时闲置的 3,8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201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 3,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承诺投资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错误划入募集资金账户净额46,393.76元,包括如下:
(1) 错误划入代收员工IC饭卡充值款46,393.76元;
专项报告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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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错误划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9,749,750.00元,该款已于2015年1月转出;
2、 公司报告期内错误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净额17,000,000.00元,包括如下:
(1) 本公司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奇日用品”)将7,000,000.00
元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至基本存款账户;
(2) 浪奇日用品错误将两笔4,000,000.00元,合计8,000,000.00元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划
出,上述款项已于当月转回;
(3) 浪奇日用品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宁化工”)签订原材料采购
合同,该材料用于南沙生产基地的新产品试制。浪奇日用品于2015年3月从募集资金
账户支付材料款38,000,000.00元。在产品试制过程中,浪奇日用品发现材料的浓度
含量及规格与产品配方不一致,要求退货及退款。奇宁化工将28,000,000.00元退回
至募集资金账户,10,000,000.00元退回至浪奇日用品基本存款账户。
本公司发现上述错误后,于2016年4月18日将17,000,000.00元归还至浪奇日用品在招商银
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开立的编号120905684510602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之一南沙生产基地项目原计划建设的 2 万吨/年化妆品和 5 万吨/年香皂生产线终止,并将
原计划的 8 万吨/年液洗生产线变更为建设 12 万吨/年液洗生产线,总投资额及预计经济效益
保持不变。变更后,公司南沙生产基地生产规模将由原计划建设的 20 万吨/年洗衣粉、8 万
吨/年液洗、2 万吨/年化妆品、3 万吨/年三氧化硫磺化和 5 万吨/年香皂生产线变更为建设 20
万吨/年洗衣粉,12 万吨/年液洗、3 万吨/年三氧化硫磺化生产线。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南沙生产基地项目经过投入建设已进入生产经营阶段,募集资金剩余不多;同时,
根据公司《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南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概算,
募集资金可用于铺底流动资金,因此,在支付完基建工程款后,公司总部财务部将浪奇日用
品募集资金账户移交浪奇日用品财务部管理。浪奇日用品出纳人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
制度了解不够全面,操作中发生资金错误划入及划出募集资金账户,对于错误转出两笔合计
8,000,000.00 元款项公司发现后及时纠正转回,对于错误转至浪奇日用品基本账户的合计
17,000,000.00 元款项公司在发现时已第一时间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将上述 17,000,000.00 元划
回,该事项未产生不利后果。同时,公司拟对总部财务部经理及浪奇日用品财务总监进行撤
换处罚,并责令公司财务部、内审部等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在日后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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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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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
专项报告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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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875.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5.5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070.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计效益
分变更) 总额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达标率
南沙生产基地项目 否 42,977.00 42,868.34 1,824.37 41,799.91 97.51% 2013 年 7 月 4,693.11 否
72.92%
本年达标率
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7,023.00 7,007.57 181.20 7,270.64 100.00%(注 1) 不适用 1,971.31 否
52.5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000.00 49,875.91 2,005.57 49,070.55 6,664.42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0.00 0.00 0.00 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50,000.00 49,875.91 2,005.57 49,070.55 6,66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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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南沙生产基地项目 2010 年开始建设,2013 年 7 月开始逐步投产,本年度业绩达标率为 72.92%,未达到预计收益的主要原因如下:
(1)南沙生产基地 2015 年度分步达产。2014 年 12 月 31 日,仅有液洗生产线达到了设计产能;洗衣粉和磺化生产线实际产能分别为 15 万吨/年
和 1 万吨/年,尚未达产;2015 年 6 月 30 日,洗衣粉生产线已达到设计产能,磺化生产线实际产能提高至 1.5 万吨/年,直至 2015 年底全部达产;
(2)南沙生产基地产能利用率较低。公司遵循行业惯例,采取自主生产和委外加工(含定制生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产。公司对距离较远的市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场区域,采取委托生产的形式,委托符合要求的厂商进行生产,南沙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主要覆盖华南地区的市场销售。随着南沙生产基地产能逐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步释放,公司产能提升幅度较大,相比公司黄埔区原生产基地,洗衣粉产能提升达 100%,液洗产能提升超过 50%。相对于产能的快速提升,公司
华南地区的销售额增长速度相对较慢,订单尚未饱和,因此,产能利用率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南沙生产基地的经济效益。
2、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年度业绩达标率为 52.54%,未达到预计收益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于 2011 年 2 月收到募集资金,2011 年正式开始使用募集资金,2011-2015 年效益分别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 2010-2014 年全年效
益对比。公司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年度达标率仅为 52.54%,主要是因为洗涤用品市场竞争日趋加剧,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无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无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2014 年 9 月 17 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 3,8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充流动资金情况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 3,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专项报告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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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无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承诺投资项目。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投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年另外使用了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181.20 万元。
专项报告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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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
变更后 对应的原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 截至实际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投资进度(%)
的项目 承诺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2)/(1)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专项报告 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