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6-01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15 年 5 月 8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015 年第 34 号公告《关于企业工资
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
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本公司在编制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要求,就该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公司 2015 年初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应交税费原为 17,157,618.76
元,现根据上述规定调整为 14,556,637.72 元,调减应交税费 2,600,981.04 元。
具体调整对 2015 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年初余额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473,159.29 18,872,178.25 -2,600,981.04
应交税费 17,157,618.76 14,556,637.72 -2,600,981.04
二、审议表决情况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
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有关规定,
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了公司财务状
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该事项没有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意上述
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编制 2015 年度会计报表时,对公司财务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
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更正前期会计报表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