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6-01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15 年 5 月 8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015 年第 34 号公告《关于企业工资

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

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本公司在编制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要求,就该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公司 2015 年初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应交税费原为 17,157,618.76

元,现根据上述规定调整为 14,556,637.72 元,调减应交税费 2,600,981.04 元。

具体调整对 2015 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年初余额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473,159.29 18,872,178.25 -2,600,981.04

应交税费 17,157,618.76 14,556,637.72 -2,600,981.04

二、审议表决情况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

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有关规定,

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了公司财务状

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该事项没有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意上述

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编制 2015 年度会计报表时,对公司财务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

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更正前期会计报表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红棉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