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母公司及合
并的利润表、2015 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现金流量表、2015 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
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2015 年度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长额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299,994 330,806 -30,812 -9%
营业利润 7,652 12,829 -5,177 -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42 9,837 -3,795 -39%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9,994 万元,比上年降低 9%,实现营业利润
7,652 万元,比上年降低 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42 万元,比
上年降低 39%,其构成情况如下:
1、公司 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299,994 万元,比去年降低 9%,其主要原因是:
主要由于黄金珠宝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黄金价格波动等综合因素所致。
2、营业利润 7,652 万元,降幅为 40%,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降导致毛
利下降及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3、2015 年公司期间费用合计 13,628 万元,比上年增加 2,366 万元,主要原因为:
(1) 销售费用 2015 年度发生额 5,515 万元,比上期增长 12%。主要是摊销费
用增加所致。
(2) 管理费用 2015 年度发生额 3,053 万元,比上年增长 38%。本年度薪酬福
利及摊销费用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增加。
(3) 财务费用 2015 年度发生额 5,060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3%。
4、营业外收支净额比上年下降 34 万元,主要由政府补贴同比下降所致。
5、所得税费用 2015 年度发生额为 2,346 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32%。
二、2015 年末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应收账款 169,662,881.64 98,163,991.92 71,498,889.72 73%
预付款项 5,032,373.37 6,989,981.45 -1,957,608.08 -28%
其他应收款 28,614,995.12 1,429,039.27 27,185,955.85 1902%
存货 1,300,431,129.47 1,009,708,616.51 290,722,512.96 29%
长期待摊费用 63,442,650.01 38,241,216.44 25,201,433.57 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93,118.32 911,127.11 2,581,991.21 283%
短期借款 710,660,000.00 537,400,000.00 173,260,000.00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379,530,580.00 278,122,040.00 101,408,540.00 36%
应付账款 18,543,285.14 4,458,881.31 14,084,403.83 316%
预收款项 40,824,163.85 4,696,117.99 36,128,045.86 769%
应交税费 5,690,216.10 13,186,400.28 -7,496,184.18 -57%
应付利息 489,737.49 872,833.39 -383,095.90 -44%
其他应付款 40,436,693.86 34,420,489.43 6,016,204.43 17%
变动说明:
(1)应收账款变动主要由于 2015 年黄金珠宝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为了加
大销售力度,对部分客户收款的信用期调整所致;
(2)预付款项变动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变动主要系由于深圳萃华增加对武汉阜康金银制品有限公司
的往来款所致;
(4)存货变动主要系由于期末增加备货量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变动主要系要由于分公司萃华金店新增租赁房屋装修费用
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主要系递延收益所致;
(7)短期借款变动主要系本年新增的银行借款所致;
(8)交易性金融负债变动主要系由于公司根据生产用黄金原料需求量、黄金价
格走势等综合信息调整黄金租借量所致;
(9)应付账款变动主要系本期未支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10)预收账款变动主要系由于期初客户为备货提前付款在本期提货所致;
(11)应交税费变动主要系本年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12)应付利息变动主要系子公司深圳萃华预提黄金租借利息减少所致;
(13)其他应付款变动主要系由于往来款中 18,140,000.00 元为应付沈阳鸿泰宝
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款项,该应付款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萃华珠宝城向持股
49%股东沈阳鸿泰宝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入的装修款;
三、2015 年度现金流入流出情况
2015 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2,754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54,026 万元,降幅为 173%,主要原因为: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 15,498 万元,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
及预收货款减少及支付的银行保证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 8,321 万元,主要原因是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 30,206 万元,主要是上年募集资金到账、本
期短期借款增加及归还黄金租借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比上年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82 -51.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82 -51.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5 0.80 -56.25%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0% 15.35% -9.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4.91% 14.81% -9.90%
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63 1.66 -62.05%
净额(元/股)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