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6-023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青青稞酒”)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一年,该
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3.7 亿元。
2、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佑德”)向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8 亿元,并由公司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该金额可循环使用。
3、控股子公司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酒时代”)向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5 亿元,并由公司及中酒泰富(北京)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 称“中酒泰富”,中酒泰富持有中酒时代 9.45%股权)共同为中酒时代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该金额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 1 号
3、法定代表人:王兆三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5、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酒精饮料)批发;白酒生产;谷物种植,粮食收购,饲料销
售;进出口贸易。
6、与本公司的关系:西藏天佑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西藏天佑德
2015年末资产总额44,656.21万元,负债总额3,486.05万元,净资产41,170.16万元;2015年度
营业收入18,918.27万元,净利润7,760.48万元。
(二)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 年 4 月 25 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 16 号百子园 5 号楼 A 单元 106 号
3、法定代表人:李银会
4、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5、经营范围:零售卷烟、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销
售食品;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工艺
品、文具用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
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材、金属材料、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中酒时代90.55%股权,中酒时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酒时代2015
年末资产总额8,550.48万元,负债总额16,611.14万元,净资产-8,060.65万元;2015年7月1
日-2015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8,319.56万元,净利润-4,162.9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西藏天佑德向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8亿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及中酒泰富拟与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共同为中酒时代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5亿
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西藏天佑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酒时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在西藏
天佑德、中酒时代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期间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其生产经营发展
前景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西藏天佑德、中酒时代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西藏天佑德、中酒时代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以上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控股子公
司担保余额为0元,无任何逾期担保。
六、其他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
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
违背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银会先生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
件。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