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萃华
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华珠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要求,认真对公
司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萃华珠宝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
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公司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萃华珠宝《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系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1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侯 卫 、李延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