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孙长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
定,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应出席董事会 4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 4 次、
股东大会 2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真仔细审阅议案的内容及相关材料,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 201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
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及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
2015 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深入了解公司的内控制
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在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上,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
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充分
发表独立意见。
1、201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内部自我评价报告》、《201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5 年 8 月 17 日,《关于李玉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1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聘任郭裕春为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
4、2015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张伟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徐海通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彭凯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本人所在地沈阳工作的优势,多
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媒体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工作提出
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高度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15 年,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
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
需要的资料。
五、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详细了解了公司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通过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各种工作方式,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
意见,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
六、其他工作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 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姓 名:孙长江
电子邮箱:changjiang.sun@dachenglaw.com
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地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的发展。
独立董事:孙长江
2016 年 4 月 22 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刘彦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
定,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应出席董事会 4 次、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 4 次、
股东大会 1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真仔细审阅议案的内容及相关材料,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 201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
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及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
2015 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深入了解公司的内控制
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在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上,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
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充分
发表独立意见。
1、201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内部自我评价报告》、《201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5 年 8 月 17 日,《关于李玉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1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聘任郭裕春为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
4、2015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张伟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徐海通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彭凯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本人财务专业的优势,多次到公
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核查公司财务状况,与审计
机构,公司财务部进行认真沟通,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
议。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高度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15 年,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
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
需要的资料。
五、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详细了解了公司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通过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各种工作方式,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
意见,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
六、其他工作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 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姓 名:刘彦文
电子邮箱:liuyanwen@126.com
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地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的发展。
独立董事: 刘彦文
2016 年 4 月 22 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郭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
定,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应出席董事会 4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 4 次、
股东大会 2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真仔细审阅议案的内容及相关材料,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 201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
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及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
2015 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深入了解公司的内控制
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在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上,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
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充分
发表独立意见。
1、201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内部自我评价报告》、《201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5 年 8 月 17 日,《关于李玉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1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聘任郭裕春为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
4、2015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张伟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徐海通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彭凯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掌握珠宝专业的行业知识,多次到
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
相关报道,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工作提出自己
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高度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15 年,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
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
需要的资料。
五、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详细了解了公司
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通过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各种工作方式,提出了相应的建
议和意见,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本人由于工作原因辞去了独立董事职务,感谢
萃华珠宝长期以来对我的支持,希望萃华珠宝越做越好!
六、其他工作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 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姓 名:郭颖
电子邮箱:guoying@cugb.edu.cn
独立董事:郭颖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