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6-01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郝帅肄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
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
限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5 年 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财务报表审计结
果,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25,751,800.58
元。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575,180.06
元,提取后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23,176,620.52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56,882,963.72 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5 年末总股
本 150,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80 元现金股利(含税),
共计发放现金股利 12,054,400.00 元。分配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44,828,563.72 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公司严格
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好相应信息保
密和防范内幕交易的措施。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
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五、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
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 请参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财务审计
过程中,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均符合标准,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并能独立进行相关的审计工作,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继续聘用该事务所为 2016 年
度各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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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