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纸业”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太阳纸业根据《通知》要求填写
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太阳纸业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并重点对信
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
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
据核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
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
他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
沟通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太阳纸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太阳纸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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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
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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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虞 周 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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