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纸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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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纸业”或“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太阳纸业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特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0 号《关于核准山东太阳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8,095,238.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2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9.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承销商承销保

荐费、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用等)人民币 26,559,999.9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973,439,999.61 元。

(2)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2015 年 3 月 13 日,保荐 机构收到 非公开发 行对象认 购资金人 民币

999,999,999.60 元。

2015 年 3 月 16 日,公司收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扣除保

荐费用 24,999,999.99 元以后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募集资金 974,999,999.61

元,该资金存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市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5466101040013107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募集资金验证,并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5]37050004 号验资

报告。

1

2015 年 3 月 27 日,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73,439,999.61 元连同存款利息 47,395.83 元共 973,487,395.44 元一并增资投入山

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241625725800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投入募集资金验证,并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出具瑞华鲁验字[2015]37050001 号验

资报告。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为 666,066,025.26 元。(包括:募投

项目投资 312,631,202.90 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 353,434,822.36 元。)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除专户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为

3,619,911.82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11,041,282.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确定的用途。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

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下同)与保荐机构和银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形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授权,

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

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对募集资金

2

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及时与保

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的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执行《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未发生违反

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和问题。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兖州支行账号为 241625725800 专用账户的资金余额为 311,041,282.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共

以自筹资金353,434,822.36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第37050010号鉴证报告。根

据2015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3,434,822.36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

分别说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

用的情况。

3

二、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太阳纸业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

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太阳纸业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已披露的相关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

附表:

太阳纸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3,439,999.6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6,066,025.2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6,066,025.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项目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已变更项 本年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目(含部分变 实现的 否发生

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更) 效益 重大变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50 万吨低克重 2016 年四

否 973,439,999.61 973,487,395.44 666,066,025.26 666,066,025.26 68.42% 否 否

高档牛皮箱板纸项目 季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73,439,999.61 973,487,395.44 666,066,025.26 666,066,025.26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无

合计 973,439,999.61 973,487,395.44 666,066,025.26 666,066,025.26 68.4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年产 50 万吨低克重高档牛皮箱板纸项目正在按进度实施中,尚处于建设期内。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以募集资金 353,434,822.36 元置

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该金额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15 年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 31 日出具“瑞华核字[2015]37050010 号”鉴证报告,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以募投资金对先

期投资进行了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保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1)之差额 47,395.83 元,为增资投入项目实施主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体前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虞 周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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