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纸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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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6-02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

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内控

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太阳纸业2015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在太阳纸业2015年度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

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

太阳纸业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 2015 年度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第16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证监公司字〔2006〕

38号)第41条和第77条、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深交所《中小企业板

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深证上〔2006〕5号)第37条等的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

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检查和核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严格遵循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担保行为均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公司通过定期查阅被担保方财务状况和现场调查,严密关注被担保方资产状

况,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使公司对外

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

[2003]56号文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规模较小且价格公允,不存

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5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太阳纸业《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经过认真

阅读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内控管理制

度,我们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章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控制

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

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同意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核通

过的太阳纸业《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

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预计的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

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

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太阳纸业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

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情况与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一致。

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

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及相关披露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赵伟、陈关亭、罗奕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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