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的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00 在成都高新区新
园大道 16 号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
年4月22日上午9:00在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16号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4
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2日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838,928 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64.9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211,838,92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
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 ;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股份19,400,096 股,
占股本总额的5.94%。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王跃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人员等人士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的《硅宝科技:2015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211,838,92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的《硅宝科技:监事会工作报告》 。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211,838,92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的《硅宝科技:2015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211,838,92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的《硅宝科技:2015 年年度报告》、《硅宝科技: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211,838,92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201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的《硅宝科技: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211,838,92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3,300,229.09 元。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 2015 年度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330,022.91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12,004,091.04 元,扣减年中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合计
32,640,000 元,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36,334,297.22 元,本年末资本公
积余额 12,018,160.76 元。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326,400,000 股为基数,向
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1.5 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 48,960,000 元。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211,838,92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400,096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
下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的《硅宝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内容。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211,838,92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400,096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
下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以及《公司章程(2016 年 3 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211,838,92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张婕律师、张枢玙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