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格式》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
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九鼎新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对九鼎新材《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6]第113614号)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许可[2015]1171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九鼎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7名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7,256,20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6.51元,募集资金总
额449,999,994.08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2,240,566.05元,实际募
集资金为437,759,428.03元。据立信对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508号
《验资报告》及相关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本年度使用金额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427,706,029.67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117,814,010.44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利息、理财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225,1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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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2、 2015年7月8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
披露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年末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
1111221129000445906 募集资金专户 9,834,726.52
支行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3206220511010000017866 募集资金专户 545.39
公司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
1611040119100007383 募集资金专户 443,325.25
支行
合计 10,278,5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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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池窑于2015年7月16日点火,经调试,于年底投产。目前该
项目产品正在进行GL认证,待取得认证后,实现产品销售并获得收益。
(三)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2014年10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
已投入金额为205,257,677.17元。201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5,257,677.17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等金额。同时,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的意见。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
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205,257,677.17元。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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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278,597.16元,以
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
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九鼎新材2015年度的《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九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如下:“我们
认为,九鼎新材201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九鼎新材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于2015年度通过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
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人员访
谈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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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九
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与公司相关
高管、财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等人员访谈,询问了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
建设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九鼎新材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
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三
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资金存放安全;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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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775.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770.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770.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5万吨高性能 HME 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
否 32,000.00 32,000.00 30,989.20 30,989.20 96.84 2015年12月 注 注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1,775.94 11,775.94 11,781.40 11,781.4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3,775.94 43,775.94 42,770.60 42,770.6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详见本报告三、(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年度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详见本报告三、(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报告三、(八)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见本报告五
注:详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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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晓峰 隋玉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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