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6-01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1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喜德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
得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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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获得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
得通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724,132.76 元,母公
司报表中净利润-64,546,229.32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362,241,857.49 元,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239,608,874.42 元。鉴于报告期末
累计未分配净利润为负数,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
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5年度审
计报告》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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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
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
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
1、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自身的
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
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
整。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
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5 年,公司
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内
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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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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