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朱玉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谨慎、忠实、勤
勉尽责,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1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
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称为报告期),公司
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2015年度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事会(次) (次) (次) (次) 亲自出席会议
朱玉杰 11 11 0 0 否
(二)列席2015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度,本人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5次。
针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并提出合理
化建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认真的思考,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本人认为2015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
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
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有关事项发
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与公司另外两
名独立董事一起,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5年1月20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续
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近三年关联交易等5个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二)2015年6月30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聘任财务总监等3个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15年7月17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限
制性股票授予等1个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5年8月14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提
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
理财产品等3个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15年8月26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对外担保情况、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2015年半年度报告关联交易事项、201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聘任董事会秘书及副
总裁、证券事务代表等6个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15年11月19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等1个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职,主持召开董事
会薪酬委员会会议(2次),听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
审阅公司2014年董事及高管薪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积极参与
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
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就公司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进行认
真研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最终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
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对公司
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流程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对董
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报告期完
成信息披露工作。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
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履行了相关程序。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提供了人员、资料、现场办公场所等有
利条件,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因此,
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6年度,本人将继
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关注和了解公司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献力献策,为董事会的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坚决维护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玉杰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