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南江 B 公告编号:2016-023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4 月 16 日在《证券时
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20)。
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51 号
《关于对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
《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
下:
1、你公司因筹划涉及 B 股的重大事项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请
详细说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是否对本次所筹划事项构成影响,你公司及相关方是
否能够继续推进相关事项。
说明:经向控股股东王栋先生核实,其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前述情形,王栋先生股份被冻结事项不影响本次重组事项
的推进。我公司将持续跟进与推进本次重组事项。
2、你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你公司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已被冻结,而你
公司迟至 2016 年 4 月 16 日才披露相关信息,请详细说明披露滞后的原因及相关
责任人。
说明:因我公司筹划解决 B 股问题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 月 22 日起一
直处于停牌状态,日常股东信息未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只是在定期报告时对股东
信息进行核对。2016 年 4 月 14 日,因披露年报需要,公司在中登系统中对股东
信息进行核对时,发现控股股东名下股份自 2015 年 12 月 16 日起已被上海市公
安局司法冻结。知晓此事后公司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进行了函证,控
股股东在接到函证后立即向托管其股份的证券营业部进行了询问并向公司函复
了相关情况。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就该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王栋先生持有的本公司 208324800 股非流通股被冻结一
事,由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本人均未收到相关书面通知,同时公司证券部未及时在
中登系统中核对股东信息,导致本次信息披露滞后。后期公司将吸取教训,定期
在中登系统中核对股东信息,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
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