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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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的经营行

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子公

司 2016 年度与关联方产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2016 年预

关联人 占同类业

类别 计金额 发生金额

务比例

天津武清英华第二幼儿园 57,125.14 0.05%

北京市海淀区红缨幼儿园 154,743.03 0.14%

向 关 联 人 天津武清区英华幼儿园 154,395.72 0.14%

销售产品、 德州经济开发区高地红缨幼儿园 136,322.63 0.13%

商品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缨幼儿园 132,608.65 0.12%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缨幼儿园 合计预计 5,000 111,472.25 0.10%

小计 万元 746,667.42 0.68%

德州经济开发区高地红缨幼儿园 1,801,664.00 2.74%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缨幼儿园 1,318,461.40 2.00%

向关联人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缨幼儿园 966,191.60 1.47%

提供劳务 天津武清区英华幼儿园 1,330,667.80 2.02%

天津武清英华第二幼儿园 11,211.80 0.02%

1

北京市海淀区红缨幼儿园 1,476,290.20 2.24%

小计 6,904,486.80 10.49%

(三)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金额为543,162.29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天津武清英华第二幼儿园

该园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缨教

育”)100%出资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刘春艳,注册资本150万元,

主营业务:学前教育、全日制适龄儿童、幼儿教育,住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

振华西道奥克斯盛世郦园小区。

2、北京市海淀区红缨幼儿园

该园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红缨教育100%出资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为

杨瑛,注册资本150万元,主营业务:学前教育,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北路

百旺家苑小区。

3、天津武清区英华幼儿园

该园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红缨教育100%出资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为

刘春艳,注册资本150万元,主营业务:婴幼儿学前教育,住所:天津市武清区

栖仙公寓东区。

4、德州经济开发区高地红缨幼儿园

该园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红缨教育设立的民办非企业,红缨教育出资比例为

61%,法定代表人为刘春艳,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营业务:学前教育,住所:德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地世纪城西南角。

5、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缨幼儿园

该园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红缨教育设立的民办非企业,红缨教育出资比例

为80%,法定代表人为刘春艳,注册资本2万元,主营业务:全日制、适龄儿童、

幼儿教育,住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海云天小区内。

6、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缨幼儿园

该园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红缨教育设立的民办非企业,红缨教育出资比例

2

为60%,法定代表人为刘春艳,注册资本3万元,主营业务:学前教育,住所:岳

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北港社区。

(二)关联关系

上述六家幼儿园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机构,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对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定义,

上述六家幼儿园均非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上述六家幼儿园均

系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机构,故未将其列入公司全资子公司

红缨教育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上述六家幼儿园的报表体系不纳入本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六家幼儿园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交易比照关联

交易处理。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子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信用良好,经营

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公

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

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

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

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3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

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关联交

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

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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