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6

债券简称:13 大立债 债券代码:11217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5:

00至2016年4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5,556,2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5544%,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5,556,2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554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其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下同)共 0 人,代表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556,2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556,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的 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556,2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556,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的 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556,2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556,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的 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556,2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556,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的 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556,2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556,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的 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556,2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556,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的 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信贷授权事项的议

案》。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556,2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556,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的 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

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556,2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556,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的 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的议案》。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556,2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556,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的 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556,220 股,其中同意票

135,556,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的 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徐金发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了述

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

告》。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发表

独立意见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

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大立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