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10: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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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6-2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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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本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董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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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19,437,332.63 660,913,813.43 660,913,813.43 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5,619,793.83 191,620,214.93 191,543,912.29 1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08,199,427.33 167,236,913.84 167,160,611.20 24.5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27,283,642.20 349,672,498.73 349,669,139.79 -35.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6 0.06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6 0.06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3% 2.53% 2.54% 0.1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14,202,138,978.6 14,202,138,978.6

总资产(元) 14,558,206,315.42 2.51%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309,192,375.09 8,206,681,629.28 8,206,681,629.28 1.25%

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情况:

公司下属安科公司于 2015 年 5 月完成对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实

业”)持有的成都市沃特特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特种”)100%股权收购工作,由于上述股权交易属于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比较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7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主要系安科公司本报告期收到

969,458.8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产业扶持基金。

主要系成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574,244.60

在报告期内污水处理服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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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运营净

损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61,338.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1,960.78

合计 17,420,366.5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4,09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成都市兴蓉集团

国有法人 42.10% 1,257,106,394 0

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81% 53,927,300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黄凤刚 境内自然人 0.32% 9,500,000 0

大通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1% 9,245,434 0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

其他 0.23% 6,719,300 0

一二组合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生态 其他 0.21% 6,395,300 0

环境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农业

银行-广发中证

其他 0.20% 6,012,421 0

金融资产管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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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农业

银行-南方中证

其他 0.20% 5,952,700 0

金融资产管理计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银

华深证 100 指数 其他 0.19% 5,769,019 0

分级证券投资基

林军 境内自然人 0.19% 5,657,15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1,257,106,394 人民币普通股 1,257,106,39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3,927,300 人民币普通股 53,927,300

黄凤刚 9,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00,000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45,434 人民币普通股 9,245,434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6,719,300 人民币普通股 6,719,3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生态环境行业股票型 6,395,300 人民币普通股 6,395,300

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

6,012,421 人民币普通股 6,012,421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

5,952,700 人民币普通股 5,952,7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5,769,019 人民币普通股 5,769,019

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林军 5,657,150 人民币普通股 5,657,150

(1)公司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仅兴蓉集团一家,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联属性为控股母公司,所持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2)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

说明 东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3)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上述股东中,黄凤刚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司股票 9,5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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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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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

单位:(人民币)元

因说明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内收回信蓉

其他流动资产 19,197,901.19 50,768,718.30 -31,570,817.11 -62.19%

环保投资款 4900 万。

系公司本报告期内收到 BT 项目部

长期应收款 68,704,652.27 130,076,863.54 -61,372,211.27 -47.18%

分回购款。

系本报告期下属子公司新增信用

短期借款 100,000,000.00 40,000,000.00 60,000,000.00 150.00%

借款。

系公司计提的超短期融资券、银行

应付利息 55,124,702.31 32,739,451.97 22,385,250.34 68.37%

贷款及公司债券利息。

系根据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计

应付股利 124,341,161.38 413,089.39 123,928,071.99 30000.30%

提的 2015 年度股利。

(2)报告期经营收入及费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

单位:(人民币)元

原因说明

年初至报告期

项目 上年同期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利率下调,利息

财务费用 18,399,361.97 28,063,901.10 -9,664,539.13 -34.44% 支出同比减少以及公司确认利息

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同比

资产减值损失 11,810,064.39 6,416,445.23 5,393,619.16 84.06% 增加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

致。

系公司在 2015 年出售持有的全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675,400.00 -2,675,400.00 -1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主要系根据财税 2015 年[78]号文

营业外收入 41,866,926.82 29,393,658.87 12,473,267.95 42.44% 本报告期下属公司收到增值税即

征即退的退税所致。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年初至报告期

项目 上年同期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系根据财税 2015 年[78]号文本报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322,335.58 - 21,322,335.58 100.00%

告期下属子公司收到增值税即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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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退的退税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支

付企业所得税同比大幅增加,以及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6,933,377.13 39,059,390.15 87,873,986.98 224.98%

根据财税 2015 年[78]号文支付增

值税,上年同期无需缴纳增值税。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主要系本报告期下属子公司支付

178,496,300.49 119,474,305.70 59,021,994.79 49.40%

动有关的现金 代收款项同比大幅增加。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回信蓉环保

49,000,000.00 - 49,000,000.00 100.00%

金 投资款 4900 万所致。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 BT 项目部分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101,297,725.93 18,034,702.93 83,263,023.00 461.68% 回购款以及收到的保证金同比增

动有关的现金

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支付投标保证

13,270,726.94 31,205,826.02 -17,935,099.08 -57.47%

动有关的现金 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比减少所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系本报告期下属子公司收到少数

20,000,000.00 - 20,000,000.00 100.00%

金 股东的增资款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下属子公司用银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

460,000,000.00 199,360,000.00 260,640,000.00 130.74% 行贷款置换海外融资租赁借款所

现金

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系本报告期下属子公司西安兴蓉

5,001,277.40 310,000.00 4,691,277.40 1513.32%

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政府部门拨付专项资金所致。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 系本报告期下属子公司用银行贷

404,001,546.04 7,141,879.61 396,859,666.43 5556.80%

现金 款置换海外融资租赁借款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

主要系本报告期下属控股子公司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18,874,774.13 14,124,349.75 4,750,424.38 33.63%

深圳兴蓉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现金

备注:“变动原因”中所提的“本报告期”所属期间均为“年初至本报告期末”。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项目公司建设情况事宜

1、 2016年2月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中信水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

清算注销成都信蓉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与中信水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清算注销注销已成立的项目公司

——成都市信蓉环保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已完成对信蓉环保的清算及注销手续,并已收回49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金。

2、2016年2月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投资内

容及增加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投资内容及增加投资金额,并与巴中水务局签订关于

《特许经营协议》的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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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环资〔2015〕

854号),同意建设隆丰发电项目,预计总投资88,315万元。按照隆丰发电项目自有资金30%,债权资金70%的投资比例,项

目公司股东需投资共计26,495万元。按照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再生能源公司需投资21,196万元,除去已缴清的注册资金2240

万元,再生能源公司需再向隆丰发电公司增资18,956万元,以确保项目工作顺利进行。目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调整事宜

2016年2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

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李本文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长,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成员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三)重要事项概述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5 年年度业绩快报 2016 年 01 月 29 日 《证券时报》B97、《中国证券报》B022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

源有限公司投资隆丰项目暨关联交易进 2016 年 02 月 02 日 《证券时报》B59、《中国证券报》B078

展的公告

关于与中信水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共同清算注销成都信蓉环保有限公 2016 年 02 月 02 日 《证券时报》B59、《中国证券报》B078

司的公告

关于调整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

2016 年 02 月 02 日 《证券时报》B59、《中国证券报》B078

目投资内容及增加投资金额的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02 月 02 日 《证券时报》B59、《中国证券报》B078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2016 年 02 月 02 日 《证券时报》B59、《中国证券报》B078

通知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2016 年 02 月 04 日 《证券时报》B2、《中国证券报》B060

提示性公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 年 02 月 18 日 《证券时报》B3、《中国证券报》B020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

2016 年 02 月 18 日 《证券时报》B3、《中国证券报》B020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

2016 年 03 月 05 日 《证券时报》B27、《中国证券报》B053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03 月 05 日 《证券时报》B27、《中国证券报》B053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 03 月 05 日 《证券时报》B27、《中国证券报》B053

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16 年 03 月 05 日 《证券时报》B27、《中国证券报》B053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 年 03 月 05 日 《证券时报》B27、《中国证券报》B053

关于收到关联方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016 年 03 月 16 日 《证券时报》B39、《中国证券报》B018

的公告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2016 年 03 月 23 日 《证券时报》B71、《中国证券报》B015

公告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 年 03 月 29 日 《证券时报》B99、《中国证券报》B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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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兴蓉集团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

公司控股股

司收购报告书》中做出承诺:

东兴蓉集团

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会严格按照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 2009 年 08 月

兴蓉集团 其他承诺 长期 承诺,履行承

业务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不利 19 日

诺义务,目前

用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占用

承诺仍在履

上市公司资金,减少并规范关联交

行过程中。

易,避免同业竞争。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为规范

和减少关联交易,兴蓉集团承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兴蓉集

团将采用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

的关联交易: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

公司控股股

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

收购报告书 东兴蓉集团

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

或权益变动 关于同业竞争、关 会严格按照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 2009 年 08 月

报告书中所 兴蓉集团 联交易、资金占用 长期 承诺,履行承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19 日

作承诺 方面的承诺 诺义务,目前

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

承诺仍在履

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

行过程中。

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

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

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

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东兴蓉集团

兴蓉集团承诺,在兴蓉集团作为上

关于同业竞争、关 会严格按照

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兴蓉集团及 2009 年 08 月

兴蓉集团 联交易、资金占用 长期 承诺,履行承

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任 19 日

方面的承诺 诺义务,目前

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承诺仍在履

成竞争的业务。

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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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兴蓉集团在《蓝星清洗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做出承诺: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 公司控股股

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东兴蓉集团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会严格按照

2009 年 08 月

兴蓉集团 其他承诺 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 长期 承诺,履行承

19 日

股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 诺义务,目前

立性,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 承诺仍在履

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完整性和 行过程中。

独立性,不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提供

担保,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减少

并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二、兴蓉集团在《蓝星清洗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做

公司控股股

出的其它承诺:

东兴蓉集团

(一)关于排水公司设立时出资情

会严格按照

况的承诺函 2009 年 09 月

兴蓉集团 其他承诺 长期 承诺,履行承

兴蓉集团特别承诺,如因排水公司 07 日

诺义务,目前

设立时的上述不规范行为,导致排

资产重组时 承诺仍在履

水公司、排水公司未来股东或/和

所作承诺 行过程中。

其实际控制人、排水公司债权人等

遭受任何损失,兴蓉集团将承担全

部赔偿责任。

(二)关于排水公司部分负债未履

行债务转移手续事项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

兴蓉集团承诺,如因排水公司存量 东兴蓉集团

水务资产整合过程中部分债务转 会严格按照

2009 年 11 月

兴蓉集团 其他承诺 移未履行法定程序而导致排水公 长期 承诺,履行承

08 日

司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 诺义务,承诺

遭受了任何损失,兴蓉集团将在接 仍在履行过

到排水公司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 程中。

日内,向排水公司作出全额补偿。

(三)关于排水管网维护的承诺函

兴蓉集团出具承诺,如因相关主管 公司控股股

部门不再承担成都市中心城区雨 东兴蓉集团

污管网维护及其相关费用,由此导 会严格按照

2009 年 12 月

兴蓉集团 其他承诺 致雨污管网无法获得有效维护和 长期 承诺,履行承

09 日

管理,兴蓉集团将承担成都市中心 诺义务,承诺

城区雨污管网的维护、管理及其相 仍在履行过

关费用,由此给排水公司造成损失 程中。

的,兴蓉集团将承担全额赔偿责

1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任。

公司控股股东在非公开发行中所

作承诺

(一)关于化解自来水公司对成都

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燃

气公司")担保的潜在偿债风险承

诺,依据兴蓉集团兴蓉投资签署的 公司控股股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兴蓉 东兴蓉集团

集团拟将其持有的自来水公司 会严格按照

2010 年 10 月 2023 年 6 月

兴蓉集团 其他承诺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兴蓉投资, 承诺,履行承

08 日 26 日

因自来水公司存在对外担保的情 诺义务,承诺

形,为充分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利 仍在履行过

益,兴蓉集团特承诺如下:自来水 程中。

公司因履行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

责任公司法国政府贷款担保责任

而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由兴蓉集

团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确保自来

水公司不会产生任何损失。

(二)关于自来水公司设立时出资

情况的承诺函,自来水公司设立

时,兴蓉集团用于出资的原成都市 公司控股股

首次公开发

自来水总公司整体经营性净资产 东兴蓉集团

行或再融资

未履行评估手续,存在瑕疵。兴蓉 会严格按照

时所作承诺 2010 年 11 月

兴蓉集团 其他承诺 集团特别承诺:“如因自来水公司 长期 承诺,履行承

09 日

改制时的上述不规范行为,导致自 诺义务,承诺

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未来股东或 仍在履行过

/和其实际控制人、自来水公司债 程中。

权人等遭受任何损失,兴蓉集团将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公司在非公开发行中所作承诺:公

司承诺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

公司会严格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

按照承诺,履

之日起:(一)承诺真实、准确、 2011 年 04 月

兴蓉投资 其他承诺 长期 行承诺义务,

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 10 日

承诺仍在履

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

行过程中。

的信息,并接受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监督管理;(二)承诺本公司在知

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

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

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三)

1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

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

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

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

买卖活动。本公司保证向深交所提

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

经深交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

息;(四)承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产生新的同

业竞争或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带来实质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其他对公司 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 截至目前,该

2015 年 07 月 2016 年 1 月 8

中小股东所 兴蓉集团 其他承诺 东兴蓉集团承诺:自《关于公司控 承诺已履行

08 日 日

作承诺 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 完毕。

告》发布之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不

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

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1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1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内容刊登于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

2016 年 01 月 2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内容刊登于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

2016 年 01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内容刊登于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

2016 年 03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内容刊登于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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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兴蓉环境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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