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证券代码:SZ000592)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〇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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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 言............................................................................................................................ 3
第一章 关于平潭发展 ............................................................................................... 4
(一)基本信息............................................................................................................ 4
(二)发展历程............................................................................................................ 4
(三)经营范围............................................................................................................ 5
第二章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 6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6
(二)职工权益保护.................................................................................................... 8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10
(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10
第三章 存在的不足及展望 2016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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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平潭发展,证券代码:000592,
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福建省政府直属中福集团全资公司,1993 年经福建省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3)078 号》和《闽体改(1993)134 号》文
件批准设立,于 1996 年 3 月在深交所上市。2008 年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
和重大资产重组,由新任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注入其优质林
业资产,并于 2008 年 4 月 14 日顺利恢复上市。公司重组后成为一家以林木资源
培育、加工、销售为基础,并积极发挥地区优势,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
的上市公司。公司始终认为:企业应该承担并履行好社会责任,为国民经济的快
速稳定发展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公司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努力创造经
济效益的同时促进员工、社会、自然的共同发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积极参与
环保事业,促进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和谐发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详细总结了 2015 年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真实
客观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
从各个方面全面诠释了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
本报告时间范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了遵循信息披
露完整性和连续性原则的要求,部分内容可能超出上述期间范围。本报告并经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希望本报告能成为公司与社会各界交流、沟通的桥梁,成为投资者、员工、
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司了解、认知的窗口,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使公司在社会责
任方面做得更好。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发表意见和提出有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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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关于平潭发展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ongfu Straits (Pingta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股票简称:平潭发展
股票代码:000592
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二)发展历程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福建省政
府直属中福集团全资公司 1993 年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3)
078 号》和《闽体改(1993)134 号》文件批准设立,于 1996 年 3 月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经过 2007-2008 年的重大资产重组,由新任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
发(福建)有限公司注入其优质林业资产,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14 日复牌交易。
随着 2011 年 3 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平潭
正式被国家规划为未来的“两岸共同家园”,使其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公司决策层放眼未来,积极主动分析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新一届管理团队的专业
实力和区位资源优势,投身于全新的发展领域——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发建设。
2011 年 9 月,公司与平潭管委会正式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在实验
区内进行的园林绿化、基础建设等项目提供各项支持和服务,并给予公司政策范
围内最优惠的政策支持和税收待遇。201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将注册地迁入平潭
综合实验区,为参与平潭岛开发建设奠定基础。成为目前 A 股唯一一家注册在
平潭的上市公司,并获得平潭综合实验区总部企业的认定,可在规定时间内享受
各类扶持政策优惠。
2014 年 5 月,公司与平潭管委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平潭管
委会鼓励公司未来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保税仓储、物流、进出口贸易、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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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金融、基础设施等相关产业,包括进行保税仓储物流园区及其配套项目的
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以公司为主体,引入优秀的大型旅游企业共同为平潭开
发新型旅游产业园区;引进国际及台湾方面的优质公司共同建设平潭基础设施及
市政工程等等。同时,公司正式更名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显示出公司继续奋斗于平潭的决心。随着与平潭管委
会战略协议相关项目的逐项落实,公司将奠定其独有的发展理念和优势竞争力系
统,通过创新的合作手段跨界布局,突破固有束缚,迎来大发展的空间。与此同
时,公司尊重各行业属性之间的差异,通过持续引入两岸三地的优质合作伙伴以
降低管理风险,提升经营能力。
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和 201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七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
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并于 7 月 1 日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2015 年 8 月 18 日,中
国证监会向公司和保荐机构下发了补充反馈意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对补
充反馈意见进行回复。2015 年 9 月 1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
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获得无条件通过。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完成本次非
公开 A 股股票上市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计发行 118,483,412 股人民币普通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96,589,0446 元,总资产为
3,797,895,609.75 元。在福建省福州、漳州、龙岩、建瓯、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地
拥有并表子公司 25 家。
(三)经营范围
造林营林、林地开发与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建筑材料
的制造与销售;园林景观工程、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房屋租
赁;物业管理;对外贸易;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公路货运代理;对林业、
金融业、矿业、医疗业、旅游业的投资;林业技术服务,林业技术咨询;化肥批
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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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股东是企业的出资人和所有者,是企业生存的重要生命线,股东的关心与支
持是公司得以快速发展的关键和动力。作为上市公司,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公司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
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将规范运作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与根
本,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
了以公司《章程》为总则,以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
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
体结构的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切实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如下:
1、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社团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
平潭发展 1993 年设立时在当时证券市场发展不成熟历史背景下发行了
4,100 万社团法人股,发行价 2.68 元/股,是由 16,000 多实际出资自然人出资,
挂靠在 800 多家法人股东名下持有。96、97 年公司送配股后,这部分社团法人
股总股数增至 7,600 万多股。为了解决历史遗留下来 7,600 万多股社团法人股解
除限售上市流通问题,本公司自 2008 年完成重组实现恢复上市后积极向福建证
监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深圳登记结算公司汇报相关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最终,
公司历史遗留的社团法人股问题通过司法确权的方式得以明确,并于 2009 年 6
月份开始持续为上述社团法人股自然人股东办理限售股司法确权解限工作。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 211 位自然人股东的股份解除限售,共计 902,640
股股份上市流通。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完成 12,743 位自然人股东的股份解除
限售工作,涉及 62,744,944 股份已实现流通。本公司将对剩余的社团法人股继续
给予关注,协助法人股股东办理确权流通工作。
2、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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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2015 年公
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14 次董事会、7 次监事会。与此同时,公司重视让广大
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2015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全部提供了网络投票表决方
式,极大地方便了中小股东行使表决权,充分地保障了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在
2016 年,公司将继续对所有召开的股东大会全面实施网络投票,让所有股东无
障碍地行使表决权。
3、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2015 年度,公司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
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共披露 113 份公告。公司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
露和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动为广大投资者服务。
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将投资者关系管理视为日常工作的重
点,并建立了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在媒体跟踪、投资者问题释疑、
机构调研等方面强化管理,及时掌握媒体对公司的评论、投资者关注公司的重点
内容、机构对公司的评级。同时,公司还通过回复来电来函、接待投资者来访及
深交所互动易等多种形式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5
年,公司逐步建立常规性定期报告披露后的调研活动、投资者接待日及线上互动
等工作。2015 年度公司总计接待 36 批次投资者,其中接待 7 批次机构调研 29
人次自然人咨询。2015 年度公司积极通过深圳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
者的问题(其中答复公司基本资料和经营情况 137 人次,平潭项目进展 89 人次,
非公开发行和员工持股计划 93 人次,为公司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03 人次,
其他内容 71 人次),答复率达到 100%,使投资者更深入并更加及时地公司的发
展。
此外,2015 年公司继续加强公司网站建设,对官网进行动态更新。目前,
公司官网已成为公司与社会各界交流、沟通的桥梁,成为投资者、员工、社会各
界人士对公司了解、认知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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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利润分配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发展现状、股东需求和意愿、社会资金资本、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确保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保证公司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16 年 1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田林业”)提交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承
诺》。公司控股股东山田林业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股份总数 965,890,44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1,931,780,892 股;本
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目前,该利润分配议案已经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重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公司努力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与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不因股东的利益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在决策经营
过程中,高度重视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清理资产重组之前的历史不良债
务,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
合同履行债务。
(二)职工权益保护
本公司多年来严格遵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
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了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等在内的用人制度。公司
视人才为最宝贵资源,在人才吸引、使用、激励、培养、评价等方面进行系统性
的探索。
1、 保障员工福利、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等各项有关劳动用工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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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省、市的有
关规定,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缴
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
期和医疗待遇。公司员工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
看护假等带薪假期。每年三八妇女节,公司给女员工放假半天。公司遵循按劳分
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没有发生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公司十分
重视项目施工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装设了安全设施。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1 名职工代表监事,代表职
工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上报职工代表大会征集的提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
益。
2、 完善股权激励制度,董、监、高及核心员工伴随公司共同成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出资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核心员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了由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 2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鑫众 23 号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
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截至2016年1月6日,公司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鑫众23号资
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18.6995元/股,购买
数量4,800,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70%,鑫众23号资管计划所购买的
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5日。
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仅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吸引和留
住优秀管理人才及业务骨干,同时也可以把员工利益与公司发展更好地结合在一
起,挖掘公司发展原动力,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实现公司、员
工和股东的多方共赢,促进企业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3、 组织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公司文化建设丰富多彩,集体凝聚力不断加强。每年公司均精心策划、组织
年会活动,年会演出均由员工自编、自导、自演,激励了员工士气、深化了内部
沟通;组织开展员工年度旅游活动,让员工在紧张工作之余,释放压力,放松身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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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按照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合法合规的交易原则,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
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供应商选择过程中,公司对供应商的资质、质量保证能力、
供货能力、生产过程控制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的
供货质量、交货期、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收集、跟踪评价。长
期共存、精诚合作、相互信任、共同成长是公司对待供应商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的
原则,公司尊重供应商的合理报价,以求得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多年来,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战略,目前公司的销售网络已经覆盖
福建、上海、浙江、江西、江苏、广东、四川、新疆等省市和自治区。公司做到
诚信经营、利益共享、互惠互利,在产品生产、研发、营销等诸多环节考虑客户
的客观期望和需求。2015 年,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和安全事故。
(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作为林业和林产品加工业上市公司,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是公司应尽的社会
职责之一,公司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积极展开节电技术研究与改造,采取调整
和优化工艺结构,促进重点能耗工段有所突破,加强加大清洁生产技术、节能产
品的应用等有效措施,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在环保投资及技术开发、环保设
施的建设运行以及降低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进行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方面
均符合国家标准,未出现重大环保事故。通过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使企业步入了
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高产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为构建资源节约
型企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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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存在的不足及展望 2016
2015 年度,公司以积极、热心的态度在股东、债权人权益、职工权益、环
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深知自身所
做的还远远不够,目前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状况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
责任指引》的相关规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监督体系建设等方面。
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更加趋稳,市场
调节作用更加凸显,呈现出创新驱动经济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机遇大于挑战。
在这新的一年里,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监督管理体系。遵守社会公德、
商业道德,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权利的同时,进一
步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
事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加强对员工社会责任的培训教育,从而促进公司与社会、
环境以及相关利益群体的协调发展,为股东、职工、客户、社会创造新的财富,
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2016 年仍将是拼搏、奋斗的一年,需
要公司上下众志成城、勇担重任、不畏艰险、奋勇前行;用激情和汗水共筑希望,
用信心和勇气成就梦想。我们将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迈着坚定的脚步扬帆起
航,谱写自主事业的全新篇章,创造一个属于公司更加美好的未来!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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