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6-01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6年4月22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接到股东东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集团”)的通知:2016年4月21日,东方集团以持
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为质押物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贷款的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2016年4月21日,东方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作为质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行申请贷款。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
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08,178,0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15.3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股份质押后,东方集团累计质押的本公
司股份数量为308,1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39%。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