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拟以持有的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权对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评估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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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拟以持有的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权

对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项目

评估报告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 010146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评估机构名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 估 报 告 日:2016 年 4 月 15 日

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评估报告摘要 ............................................................................................................... 2

评估报告正文 ...............................................................................................................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4

二、评估目的.........................................................................................................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9

五、评估基准日..................................................................................................... 9

六、评估依据......................................................................................................... 9

七、评估方法....................................................................................................... 1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4

九、评估假设....................................................................................................... 15

十、评估结论....................................................................................................... 1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7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8

十三、评估报告日............................................................................................... 19

十四、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20

附件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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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

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

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

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

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必要的现场

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

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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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河北冀凯铸业有限

公司股权对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 010146 号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

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

用公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河北冀凯铸业有限

公司股权对其全资子公司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为此对河北冀凯

铸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范围为评估对象所对应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16 年 2 月 29 日。

五、评估方法:本项目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六、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2 月 29 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河北冀凯铸业有限

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6,041.33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4,592.41 万元,

净资产账面价值 1,448.92 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 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总

资产评估价值 5,657.71 万元,减值 383.62 万元,减值率 6.35%;总负债评估价

值 4,592.41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1,065.30 万元,减值

383.62 万元,减值率 26.48%。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 1 年,

即从 2016 年 2 月 29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止的期限内有效,超过 1 年有效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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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进行评估。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库存商品共计 26 项,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

的资料及清查明细表进行核实,并按照其理论重量详细记录。经资料核实及现场

询问和勘察,其中 14 项为滞销产品,10 项为试验用产品及客户退货产品,不具

备对外销售条件,被评估单位按废钢回炉使用。详见下表:

计量 单位重 账面价值

序号 名 称 备注

单位 量(t) 数量 人民币单价 金额

1 刮板 件 0.030 滞销 56.00 632.01 35,392.43

2 开天窗后溜槽 件 1.400 试验品/退回 50.00 45,879.25 2,293,962.71

3 刮板 件 0.035 滞销 6.00 5,690.11 34,140.65

4 刮板 件 0.035 滞销 3.00 133.00 398.99

5 刮板 件 0.035 滞销 3.00 3,107.16 9,321.47

6 刮板 件 0.035 滞销 6.00 131.29 787.74

7 刮板 件 0.035 滞销 3.00 38.25 114.75

8 刮板 件 0.040 滞销 6.00 353.93 2,123.60

9 刮板 件 0.040 滞销 93.00 2,316.32 215,417.48

10 中部槽 件 2.200 试验品/退回 18.00 45,879.25 825,826.57

11 刮板 件 0.050 滞销 400.00 447.04 178,815.77

12 刮板 件 0.050 滞销 3.00 1,211.79 3,635.37

13 刮板 件 0.050 滞销 3.00 108.96 326.89

14 刮板 件 0.060 滞销 3.00 470.47 1,411.40

15 刮板 件 0.060 滞销 6.00 2,494.26 14,965.54

16 刮板 件 0.066 滞销 18.00 476.37 8,574.62

17 开天窗中部槽 件 1.500 试验品/退回 1.00 13,138.85 13,138.85

18 中部槽 件 1.600 试验品/退回 3.00 45,879.26 137,637.77

19 开天窗中部槽 件 1.300 试验品/退回 11.00 45,879.25 504,671.79

20 中部槽 件 1.200 试验品/退回 8.00 47,198.45 377,587.60

21 1 米中部槽 件 1.300 试验品/退回 1.00 29,403.10 29,403.10

22 开天窗中部槽 件 1.300 试验品/退回 1.00 29,992.08 29,992.08

23 中部槽 件 1.250 试验品/退回 27.00 9,851.57 265,992.27

24 中部槽 件 1.250 试验品/退回 8.00 38,232.71 305,861.69

九、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

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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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河北冀凯铸业有限

公司股权对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 010146 号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以持有

的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权对全资子公司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所

涉及的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16 年 2 月 29 日的市场价值

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项目的委托方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河北冀凯

铸业有限公司。

(一)委托方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50262704U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 418 号

法定代表人:冯帆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16 日

营业期限:自 2003 年 5 月 16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

经营范围:矿用采掘机械、矿用运输设备、矿用电器及仪表、风动设备、电

动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及器材、钻具、锚具、锚固用品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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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设备租赁;自产产品

的维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182000002620

住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冯帆

注册资本:6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 年 1 月 19 日

营业期限:自 2007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球墨铸铁管及铸铁件生产、销售(需专项审批的项目,未经批准

不得经营)

2、历史沿革

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由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后改名为冀凯

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并于 2007 年 1 月 19 日取得注册号为

130182200144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兴

业街 2 号,注册资本 600 万元。上述出资经石家庄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验证,并于 2007 年 1 月 4 日出具了“石财信(2007)验字第 001 号”《验资报

告》。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00 30.00% 货币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4,200,000.00 70.00% 实物资产

合计 6,000,000.00 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2 月 29 日,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

变化。

3、公司组织机构及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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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年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状况和经营业绩

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2 月 29 日

总资产(元) 44,383,048.93 58,008,689.57 60,413,421.89

总负债(元) 4,243,902.74 6,804,574.45 45,924,093.61

股东权益(元) 40,139,146.19 51,204,115.12 14,489,328.28

经营业绩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 月

营业收入(元) 79,900,756.10 60,446,972.86 8,350,335.87

利润总额(元) 23,472,376.92 11,605,223.66 2,552,533.13

净利润(元) 20,309,092.37 10,278,346.52 2,169,761.54

注:上述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号为天健审〔2016〕1-43 号审计报告。

(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委托方外,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经济行为相关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权对其

全资子公司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本次评估目的即对该经济行为所涉

及的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

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截止 2016 年 02 月 29 日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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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资产总额为 60,413,421.89 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50,098,512.66 元,非流

动资产为 10,314,909.23 元;负债总额为 45,924,093.61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45,898,853.40 元 , 非 流 动 负 债 为 25,240.21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为

14,489,328.28 元。详见下表:

2016 年 2 月 29 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一、流动资产 四、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764,626.28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付票据

应收票据 150,000.00 应付账款 3,447,166.50

应收账款 28,222,973.92 预收款项

减:坏账准备 662,525.00 其他应付款 364,792.55

应收账款净额 27,560,448.92 应付职工薪酬 1,482,535.75

其他应收款 76,529.19 应交税费 1,604,358.60

预付款项 459,618.81 应付利息

存货 21,087,289.46 应付股利 39,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50,098,512.66 流动负债合计 45,898,853.40

二、非流动资产 五、非流动负债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借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应付债券

固定资产原价 25,782,094.72 长期应付款

其中:设备类 25,372,139.67 递延收益 25,240.21

减:累计折旧 16,065,296.28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净额 9,716,798.4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240.21

其中:设备类 9,716,798.44 负债合计 45,924,093.61

在建工程 216,026.56 六、所有者(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69,197.33 实收资本 6,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115,749.66 资本公积 17,066.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7,137.24 盈余公积 4,327,030.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314,909.23 专项储备 1,153,919.23

未分配利润 2,991,311.55

所有者(股东)权益合计 14,489,328.28

三、资产总计 60,413,421.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0,413,421.89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一致。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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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二)主要资产概况

1、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实物资产包括:存货、设备类资产和在建工程。实

物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①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和在产品

等)。原材料主要为电解铜板、熔炼用废钢和料豆圆饼料等;在库周转材料主要

为冷却水箱、刮板锻模等;委托加工物资为加工费;库存商品主要为中部槽、后

溜槽和刮板等;在产品主要为中部槽毛坯、成性泡沫板材、齿轨销挡销、中部槽

半成品等。上述存货分别存放于库房内。

② 机器设备共计 381 项,主要为中频电炉、中频电源、起重机等生产设备。

③ 运输设备共计 1 辆,为福田欧马可康明斯,车辆用于货物运输。

④ 电子设备共计 92 项,主要为空调、电脑、打印机等,分别位于各办公室。

⑤ 在建工程包含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其中土建工程 1 项,设备安装工程

1 项,分别为制模车间改造和消失模干砂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

上述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可以满足生产及办公的正常需求。

2、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主要资产包括:应收账款。类型及特点如下:

① 应收账款共计 3 项,为应收客户的货款。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状况

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专利权,账面价值为

69,197.33 元,为企业自身研发的专利权等,详细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及专利号 专利类别 使用状况 专利权人

中部槽自动喷漆设备 ZL2013 2 0486805.2 实用新型 正常使用 冀凯铸业

用于铸造中部槽的消失模 ZL2013 2 0743984.3 实用新型 正常使用 冀凯铸业

转载机用整体铸造凹凸槽 ZL2013 2 0487014.1 实用新型 正常使用 冀凯铸业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无。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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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实现的要求,结合评估对象自身的功能、使用方式和利用状态

等条件的制约,本次评估价值类型选用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

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2 月 29 日。

(二)按照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资产评估应对的经济行为实现日接近的原则,

由委托方确定评估基准日。

(三)本次资产评估的工作中,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参数的选取、评估价

值的确定等,均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

确定。本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1 年 11 月 16 日发布的第 91 号令);

2、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003]378 号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8 年 10 月 28 日通过);

4、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12 号);

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

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1]102 号);

6、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

[2006]274 号);

7、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 号);

8、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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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第六次会议修正,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10、 财政部 2008 年 11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资产评估准则有关制度衔

接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3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

号)(2008 年 11 月 10 日发布);

12、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13、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14、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 号);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07]189 号);

6、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7、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8、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 号)

9、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10、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

属指导意见》的通知(会协[2003]18 号);

11、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 号);

12、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3、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14、 《中评协关于修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有关签章条款的通知》(评协

[2011]230 号);

15、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 号);

16、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17、 《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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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47 号)。

(四)产权依据

1、 机动车辆行驶证;

2、 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

3、 专利证书等;

4、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5、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产权证明资料。

(五)取价依据

1、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6 版;

2、 《资产评估报告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3、 评估基准日银行贷款利率;

4、 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5、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6、 WIND 资讯系统提供的相关行业统计数据;

7、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它评估相关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2016〕1-43 号审计报

告;

2、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

础法三种方法。

收益法指将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

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

两种具体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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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

评估方法的使用条件,本次评估选择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选择理由如下:

资产基础法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价值,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

各种贬值反映资产价值。其前提条件是:第一,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

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第二,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本次评估的委估

资产具备以上条件。

因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产品结构和主

营业务构成方面差异较大,选取同类型市场参照物的难度极大,故本次评估未采

用市场法。

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近年来收入稳定性较差,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较大,

不满足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基本前提,难以测算真实反映企业绩效的各项指标及其

变化趋势,对其未来收益的估算缺乏合理的依据。因此,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

进行评估。

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采用资产基

础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简介

资产基础法即成本加和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

的企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

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价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价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

法。

1、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评估范围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

收款和存货等。

(1)货币资金:对货币资金中的现金、银行存款的账面金额进行核实,人

民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2)应收票据:应收票据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3)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对应收账款、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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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收款,评估人员在核实其价值构成及债务人情况的基础上,具体分析欠款数

额、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债务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因素,以

每笔款项的可收回金额或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对预付款项具体分析

了形成的原因,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的资产或权利或核实后的账面价值

确定评估价值。

(4)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对于原材料及周转材料,因库存时间短,周转较快,市场价格变化不大,根据清

查核实的数量,以其原始成本确定评估价值;对于委托加工物资,以核实后的账

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对于在产品和半成品在核实其账面成本合理性的基础上,

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对畅销的产成品用市场法确定评估价值,对

于滞销或不具备对外销售条件的产成品按理论重量以基准日废钢价格确定评估

价值。

2、 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设备类:

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即: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不含税)×成新率

1)重置价值

①机器设备重置价值

重置价值=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配套费+前期费用+资金成本

②车辆重置价值

重置价值=现行不含税购价+车辆购置税+运杂费+新车上户手续费。

③电子设备重置价值

重置价值参照市场购价并结合具体情况,酌情予以估算。

部分超期服役设备直接以市场二手设备价格进行评估。

2)成新率

机器设备的成新率主要依据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的 40%,加上评估人员现场

勘查的基础上,考虑设备的使用状况、维护状况、工作环境等因素评分的 60%,

加权综合确定;车辆综合考虑规定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现场观察情况确定成新

率;电子设备的成新率与机器设备相同;对于超期服役设备,只按市场价格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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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工程:

对在建工程进行实地勘察,了解被估项目具体情况,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付

款情况,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加上必要的资金成本确定评估

价值。

(3)无形资产: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为其他无形资产——专利权。

评估人员对该企业无形资产的产权状况、使用状况、摊销的正确性进行了验

算,了解尚存摊销期,本次评估范围内的专利权无法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以核

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4)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人员对该企业长期待摊费用相关的文件、合同、账本及相关凭证进行核

实,对其真实性及摊销的正确性进行了验算,了解尚存摊销期,以核实后的账面

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首先分析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原因,根据评估过程中实际情况,

递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递延所得税评估价值。

3、 负债

对企业负债的评估,主要是进行审查核实,评估人员对相关的文件、合同、

账本及相关凭证进行核实,确认其真实性后,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或根据其实际

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价值。

(三)评估结果的确定方法

对资产基础法得出的初步结论进行分析,综合考虑该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

论的合理性及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形成最终评估结果。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通过向委托方了解总体方案,明确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评估目的、评估对

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等评

估业务基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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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根据了解的评估业务基本情况,本公司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

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最终决定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指派项目经理和评估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编制

评估计划,对评估项目的具体实施程序、时间要求、人员分工做出安排,并将评

估计划报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批准。

(四)现场调查

根据批准的评估计划,评估人员进驻被评估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包

括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向企业有关人员了解评估范围内实物资产的运行、维

护、保养状况等。

(五)收集评估资料

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评估人员收集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各种资料与信息,包

括被评估单位的财务资料、资产权属证明材料、设备(根据资产类型而定)的市

场价格信息、行业信息等。

(六)评定估算

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对评估范

围内的资产分别进行评估测算,确定评估价值。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项目经理召集评估小组成员对评估结论进行分析,并由项目经理撰写评估报

告,经三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宏观及外部环境的假设

1、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双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

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3、假设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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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影

响。

5、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虑

基准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二)交易假设

1、交易原则假设,即假设所有待评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

待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及公平交易假设,即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

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

间,资产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

下进行的。

3、假设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真实、完整,不存在产权瑕疵,不涉及任

何抵押权、留置权或担保事宜,不存在其它其他限制交易事项。

(三)特定假设

1、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

见的经营期内,其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人员尽职,企业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持续经营。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即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照其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

规模、频度、环境等条件合法、有效地持续使用下去,并在可预见的使用期内,

不发生重大变化。根据评估目的,采用资产在用续用假设,假设处于使用中的被

评估资产在产权发生变动或资产业务发生后,将按其现行正在使用的用途及方式

继续使用下去。

4、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一般资料、产权资料、

政策文件等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5、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6、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实物资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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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其关键部件和材料无潜在的重大质量缺陷。

十、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2 月 29 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河北冀凯铸业有限

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6,041.33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4,592.41 万元,

净资产账面价值 1,448.92 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 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总

资产评估价值 5,657.71 万元,减值 383.62 万元,减值率 6.35%;总负债评估价

值 4,592.41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1,065.30 万元,减值

383.62 万元,减值率 26.48%。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5,009.85 4,556.64 -453.21 -9.05

非流动资产 1,031.48 1,101.07 69.59 6.75

固定资产 971.68 1,040.62 68.94 7.09

在建工程 21.60 22.25 0.65 3.01

无形资产 6.92 6.92 - -

长期待摊费用 11.57 11.5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71 19.71 - -

资产总计 6,041.33 5,657.71 -383.62 -6.35

流动负债 4,589.89 4,589.89 - -

非流动负债 2.52 2.52 - -

负债总计 4,592.41 4,592.41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48.92 1,065.30 -383.62 -26.48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对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予以关注。

(一)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1、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

事项;

2、在评估基准日后,当被评估资产因不可抗力而发生拆除、毁损、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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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账款产生坏账等影响资产价值的期后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3、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在本次评

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

整。

(二)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本评估报告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做出的,遵循了有关的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我公司及所有参加评估的人员与委托方及有

关当事人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始终恪守职业

道德和规范。

2、本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一般资料、产权资料、政策文件及

相关材料由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负责提供,对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委托方及被评

估单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

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会协[2003]18 号)的规定,

注册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

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

因此评估机构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3、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

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

承担相关责任。

4、本评估报告只对结论本身符合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经济业务定价

决策负责,资产评估结论不应该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本评估结论由本公司出具。受本公司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评估结论不作为相关交易及其它经济行为的唯一依据,仅作为有关当事人经济行

为价值参考。

6、评估报告附件与报告正文配套使用方为有效。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本公司不对报告

使用者运用本报告于本次评估目的以外的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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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 1 年,即从 2016 年 2 月 29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止的期限内有效,超过 1 年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四)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

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并征得本公司书面同意,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本报告复印无效,未加盖本公司骑缝章无效。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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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赵向阳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黎军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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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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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一: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二: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附件三: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附件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五: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六: 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七: 资产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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