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将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年报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实际情况进行事前认真审阅,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一、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经查看公司以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对 2016 年拟与关联方发
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
发展所需。我们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
合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公司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
构议案的相关材料,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
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阮永平 徐凤兰
张耀伟 汪海粟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