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徐凤兰)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
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
所赋予的权利,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会召开次数 8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8 0 0 否 1
201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
1次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
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
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15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
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表(以下独立意见的披露媒体
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时间 董事会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披露日期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独立董事关于 2014 年度计提资
2015 年 1 月 27 日 2015 年 1 月 28 日
会议 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2015 年 2 月 5 日 见(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政策变 2015 年 2 月 6 日
次会议
更)
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2015 年 2 月 26 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 2015 年 2 月 28 日
次会议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公
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独立董
事关于提名汪海粟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上半年控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2015 年 7 月 29 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
次会议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邱文达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2015 年 8 月 6 日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黄 2015 年 8 月 8 日
次会议
再德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的独
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2015 年 9 月 23 日 2015 年 9 月 25 日
次会议 见
2015 年 10 月 26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2015 年 10 月 28 日
次会议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的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并借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时机,通过与高管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态并为公司献计献策。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5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
公司生产经营、会计政策、关联往来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公司高管及其他相关
人员的汇报;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
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本人对拟聘任的董事、高管人员资格进行了审
查,以确保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此外,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这些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15年出席了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会议。会上我与其他的提名委员会成员一起,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
则》及《公司法》相关规定,认真审查了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料,认
为他们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
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本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恒南路 1288 号
邮编:201114
201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