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心健康: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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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16-019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结

合以往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对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

预计。

2、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单位:万元

按产品或劳务 预计2016年 2015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细分 交易金额 发生金额

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83.40 83.39

上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4.35 24.35

收取租金

上海曜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7.00 36.67

租赁

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 59.90 59.90

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76.00 59.74

支付租金

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69.92 42.48

采购生活用纸 支付金额 上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00 6.00

美加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20.00 -

出售商品 销售瓷砖

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0 -

会务费 租用会议场所 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00 -

合计 530.57 312.53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规定,公司董事李慈雄、王其

鑫因、宋源诚因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职务而对该事项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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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表决。

4、由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足3,000万元,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 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东冠华洁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慈雄

注册资本 17,184.2万人民币

生产卫生纸和替代卫生纸的无纺织物,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生产工艺

技术咨询;从事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消毒湿纸巾、消毒棉、卫生棉、

卫生垫、卫生巾、纸杯、纸桌布、医用纸制品及其他各类纸制品、健身器

材、日用杂货、洗涤用品、办公用品、塑料制品、包装材料的进出口、批

主营业务 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

询)、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类项目除经纪);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设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夏路158号

2015年末总资产为130,830万元,净资产为38,79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入为133,987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758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2)上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慈雄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商务咨询(除经纪),会展服务,纸制品、酒店宾馆用品、日用百货、化

妆用品、电脑配件、五金交电、汽摩配件、洗涤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

主营业务 品、机械设备、通讯器材、消防器材、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

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

属材料、金属制品、包装材料、工艺品(除金银)、一般劳防用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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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沪南公路2502号3号楼125室

2015年末总资产为1,017万元,净资产为13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6,694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12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 上海曜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长寿

注册资本 15,000万人民币

节能减排、环境控制、资源综合利用等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发,自有技术

成果转让;合同能源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特种设备除外),建筑智

能化工程、通信工程、安防工程;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制作、销售自产产

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接口设备的租赁;永

主营业务 磁传动器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和

技术咨询;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

其它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

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1455号2幢一楼108-113室

2015年末总资产为1,223万元,净资产为-411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1,010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414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4) 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慈雄

注册资本 1,200万美元

节能技术的开发,设计、开发、生产新型仪表元器件、仪用控制装置以及

智能型电子电器开关等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和技

术服务,太阳能发电产品及配套设备、电控节能系统及配套元器件、永磁

主营业务 传动器等节能设备,环境控制、集中监控系统及工程的设计、开发、集成,

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

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

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在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地块内从事自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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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厂房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

2015年末总资产为16,062万元,净资产为5,33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为346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544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5) 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慈雄

注册资本 21433.4289万人民币

日用陶瓷制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文具办公用品、工艺礼品(文物除

外)、机械设备(除专控)的批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咨询

主营业务

类项目除经纪),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主办、承办除外),电脑图文

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2099号

2015年末总资产为17,799万元,净资产为17,906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为0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541万元。(经审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6) 美加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慈雄

注册资本 12,500万人民币

普通住宅、写字楼、工业厂房的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及配套综合

主营业务

服务。

住所 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乌树村

2015年末总资产为82,919万元,净资产为10,978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为810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3,085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7)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文斌

注册资本 12,844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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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卫生洁具、建筑装潢材料及备品配件、焊接材料的销售,附设分支

主营业务

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三鲁路2121号28幢A室

2015年末总资产为7,058万元,净资产为8,218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10,463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785万元。(经审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1、2015年12月,公司与上海东冠华洁纸业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从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

将坐落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93号西楼第三层、面积为615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上海

东冠华洁纸业有限公司,年租金为538,740.00元。同时,将西楼第二层,面积为337

平方米的房屋也出租给上海东冠华洁纸业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16年3月1日至2018

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295,212.00元。

2、2015年12月,公司与上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

约定公司将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93号西楼第二层、面积为278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上

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

243,528.00元。

3、2013年8月,本公司与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协议》,协议

约定,本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2121号公司厂区三号大门旁仓库(面积

474平方米)、亚光分厂行吊区(面积619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

限公司,租赁期为2013年8月20日至2016年7月31日,年租金为239,367.00元;2013

年12月,公司与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曜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方签署

了《厂房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合同约定,从2014年1月1日起,上述厂房租赁协

议的承租方由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曜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4、2014年1月,本公司与上海曜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

约定,本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2121号公司厂区三号门旁办公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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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为545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上海曜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14年1月3日

至2017年1月2日,年租金为119,355.00元。

5、2016年1月,本公司与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

定,本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2121号面积为2,188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上

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

598,956元。

6、2013年,本公司与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约

定,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二楼西面部

分、面积388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公司作为档案室,租赁期为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

6月30日,其中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月租金为5,900.83元,2015年7月1

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月租金为7,081元,每月物业管理费为4,720.67元。2015年初,

公司与其再次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约定,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将位

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三楼面积为50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扩大

档案室,租赁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其中第一年年租金为14,500元,

第二年年租金为16,325元,第三年年租金为18,150元,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用。2015

年4月,公司与其又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约定,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

司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五楼面积为982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

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每月租赁费为50,082元。

7、2015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与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

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用合同》,合同约定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将上海市闵

行区三鲁公路2121号、面积为2175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租

赁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年租金为619,222元。

8、2016年1月,本公司与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

约定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93号的3,046.5平方米

厂地出租给本公司产品销售、产品展示及仓库、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16年1月1日到

2018年9月30日,年租金为1,080,000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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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此类关联交易

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结合以往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对 2016 年拟与

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董事会在审议该等关联交易时,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此

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我们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

真审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

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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