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市房山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
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宋爱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按岗位、绩效情况确定,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
2、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对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担保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含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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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