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6-023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
监事三人,会议由赵风云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合法、合规,符
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公司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
形,同意提名赵风云女士、丁秀萍女士和李学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风云女士,监事候选人,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镜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英语专业。先后任职于东莞晨光印刷有限公司、
迪华商贸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公司验厂部经理。
截止目前,赵风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秀萍女士,监事候选人,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镜外居留权,
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浙江莎美针织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公司生产部经理。
截止目前,丁秀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0.09%,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学文先生,监事候选人,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镜外居留权,
高中学历。曾任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荣盛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李学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
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