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
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5:00至2016年4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2015年度股东大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计皓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量82,238,39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0人,代表股份数量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82,23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82,23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82,23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82,23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2,23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2,23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2,23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2,23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2,23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2,23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及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2,238,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