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6-025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19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446.5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3,605.9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43,840.5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6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212.4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628.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2〕294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3,649.13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29.52 万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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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6.45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12.32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9,825.58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41.85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644.39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2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6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10.595 元,共计募集资金 36,658.7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6,058.7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
材料制作费以及另行支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 169.3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89.3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5〕210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4,873.97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2.02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873.9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2.02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1,127.44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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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美盛文化
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
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嵊州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城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昌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营业中心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
和 2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85090154740002269 109,693.87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85090167310000965 4,540,000.00 通知存款
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城西
201000097928181 0.03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11028029201289828 94,152.81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新昌支行 1211028014200020975 41,000,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525201041026998 487.31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新昌县支行 19525201041026998-39 699,600.00 通知存款
合 计 46,443,934.02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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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美盛文化创意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 日分别与杭州银行绍兴新昌支行、新昌农村商
业银行城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2 个定期存款账户
和 2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33060401600000624
167,236.31 募集资金专户
40
杭州银行绍兴新 33060401600000102
70,000,000.00 定期存款
昌支行 90
33060401600000093
35,000,000.00 通知存款
00
新昌农村商业银 201000139734731 889,554.01 募集资金专户
行城西支行 207000010500488 5,000,000.00 通知存款
12110280292014206
中国工商银行股 217,594.38 募集资金专户
26
份有限公司新昌
12110280142000209
支行 100,000,000.00 定期存款
75
合 计 211,274,38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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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附件 2。
2. 本期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动漫服饰扩产建设项目”二期处于建设期,尚未
产生收益;一期于 2012 年 9 月投入使用,但由于该项目系在原有厂区内建设、
生产及货物销售,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体现在本公司的整体效益中。
2.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体现在本公司的整体效益中。
3. 公司非公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产项目”产生的效益无
法单独核算,体现在本公司的整体效益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说明
根据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向美盛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上海纯真年代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的 70%股权,转让价款
12,000 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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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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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42,628.13 6,176.45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300.00 39,825.58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43%
项目
是否 截至期末 是
募集资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本年 可行性
已变更 本年度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 金 投资总 累计投入 度 是否发
项目 投入金 (%)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 额 金额 实现 生
(含部 额 (3)= 期 计效
资总额 (1) (2) 的效益 重大
分变更) (2)/(1) 益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动漫服饰扩 21,350. 21,350. 一期 2012 年 9
否 86.31 否
产建设项目 00 00 6,162.86 18,426.4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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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9 月 30
2.研发设计中 2,200.0 7,500.0
是 13.59 99.99 日已达到预定 否
心项目 0 0 7,499.12
可使用状态
承诺投资项目 23,550. 28,850. 6,176. 25,925.5
小计 00 00 45 8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 4,100.0
4,100.00 100.00
款 0
2、收购上海纯
9,800.0 -282.
真年代影视投资 9,800.00 100.00 否 是
0 91
有限公司 70%股权
超募资金投向 13,900. 13,900.0
小计 00 0
23,550. 42,750. 6,176. 39,825.5
合 计
00 00 45 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上海纯真年代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282.91 万元,未达到 2015
目) 年度承诺业绩 2,5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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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
借款 4,100.00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 2014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 9,800 万元超
募资金对外投资,以取得上海纯真年代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70%的股权。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公司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是上海黄浦区,公司将此
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杭州市滨江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交通便利,文化创意产业发达,有利于公司引进研发设计相关人才;同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与公司地理位置较近,便于管理,与上海相比整体运营和管理的综合
成本优势更为突出。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杭州市滨江区更合适作为本次公司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公司原在上海黄浦区计划购买的研发设计中心办公楼面积约
为 500 平方米,此次公司在杭州市滨江区购买总面积约 3,000 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房屋含税总价款约 7,000 万元。办公场所面积增加主要是公司近两年发展速度较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原规划面积已不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保证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资金需
求,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300 万元补充用于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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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2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6,468.68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期投入,本公司
已于 2012 年 9 月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4,644.39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附件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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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 35,889.39 14,873.97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873.97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
是否 截至期末 是
承诺投资项 截至期末 项目达 本年 可行性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投资进度 否达
目 累计投入 到预定 度 是否发
目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投入金 (%) 到预
和超募资金 金额 可使用 实现 生
(含部分 总额 (1) 额 (3)= 计效
投向 (2) 状态日期 的效益 重大
变更) (2)/(1) 益
变化
承诺投资项
目
1. 补充流 35,889.3 35,889.3 14,873. 14,873.9
否 41.44 否
动资金 9 9 97 7
合 计 35,889.3 35,889.3 14,873. 14,873.9
第 11 页 共 13 页
9 9 97 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报告期无。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21,127.44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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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对应 是否
目 本年度 实际 投资进度 本年度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 的 项目达到预定可 达到
拟投入募 实际投 累计投入 (%) 实现的 目可行性是否
的项目 原承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
集资金总额 入金额 金额 (3)=(2)/(1 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诺项目 效益
(1) (2) )
研发设 研发 2014 年 9 月 30
计中心 设计中 7,500.00 13.59 7,499.12 99.99 日已达到预定可使 否
项目 心项目 用状态
合 计 7,500.00 13.59 7,499.12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公司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是上海黄浦区,公司将此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杭州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市滨江区。杭州市滨江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便利,文化创意产业发达,有利于公
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司引进研发设计相关人才;同时,杭州市滨江区与公司地理位置较近,便于管理,与上海相比整体
运营和管理的综合成本优势更为突出。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杭州市滨江区更合适作为本次公
司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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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在上海黄浦区计划购买的研发设计中心办公楼面积约为 500 平方米,此次公司在杭州市
滨江区购买总面积约 3000 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房屋含税总价款与装修费合约 7500 万元。办公场所
面积增加主要是公司近两年发展速度较快,原规划面积已不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保证研发
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300 万元补充用于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此次变更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地从上海黄浦区变更为杭州市滨江区,计划投资总额从
2200 万元变更为 75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变更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报告期内无。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报告期内无。
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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