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薪酬的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
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董事会秘书薪酬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薪酬,主要是综合考察了地区、行
业的薪酬标准,认为合理的薪酬水平有利于为公司保留优秀的管理人
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薪酬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将董事会秘书的薪酬调整为 42 万元/年(含税)。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国欣、雷达、赵亮、田迎春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